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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土资源科学技术普及行动纲要》(2004年—201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4-07-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科学技术厅(科学技术委员会),国土资源部各直属单位,国土资源部部机关各司局:

    国土资源科普工作是国土资源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节约资源、保护资源的意识,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生产模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生态保护型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进一步做好国土资源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国土资源部与科学技术部共同制定了《国土资源科学技术普及行动纲要》(2004年-201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本地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参照本行动纲要,编制本地的国土资源科学技术普及计划,并于2004年12月底前分别报国土资源部、科学技术部备案。
   《国土资源科学技术普及行动纲要》(2004年-2010年)的组织实施工作由国土资源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负责。

   
              

                                                     二00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国土资源科学技术普及行动纲要》(2004年-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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