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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增补中小企业认证机构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1-08-04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增补中小企业认证机构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财政厅(局),各中央管理的外经贸企业,各商会:    为加强对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外经贸部与财政部于2001年6月13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外经贸计财发[2001]27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明确指出,市场开拓资金要优先"支持中小企业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等国际认证",并在附件6中公布了认证机构名单,其中由中国进出口企业质量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NAB)或中国质量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R)认可的认证机构共34家。现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新近确认和调整后的认证机构名录,将《实施细则》附件6中CNAB或CNACR认可的认证机构名单增列13家(附后)。今后凡属CNAB或CNACR认可的机构,均属附件6认证机构名单之列,不再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CNAB或CNACR认可的认证机构增补名单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二○○一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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