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五五”普法
工作实施方案
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的“五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是指导“五五”普法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商务部关于在全国商务系统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浙江省2006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外经贸系统和本省的工作实际,明确了我省外经贸系统“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工作原则、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为完成“五五”普法规划所确定的目标任务,特制定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五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省外经贸厅成立“五五”普法领导小组,省外经贸厅厅长、党组书记冯明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省外经贸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傅杜尔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五五”普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处,具体组织实施全省外经贸系统的普法工作,安排法制宣传教育,指导协调全省外经贸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并具体组织全省外经贸系统“五五”普法督导检查、考核验收和表彰奖励工作。
各市外经贸局要指定一名主要领导负责“五五”普法工作,成立“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和普法办公室,并从实际出发,制定本单位“五五”普法具体实施方案。各市外经贸局和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应创造条件,在人员、时间、经费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保证“五五”普法工作正常开展。
二、具体安排
全省外经贸系统“五五”普法工作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7月,省外经贸厅制定“五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五五”普法动员会议。随后,各市外经贸局制定本单位“五五”普法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2006年8月底前,各市外经贸局应将“五五”普法实施方案和“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报省外经贸厅“五五”普法办公室备案,并注明工作人员和联系方法。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下半年至2010年,根据厅“五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和各市外经贸局“五五”普法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动依法行政,确保厅和各市外经贸局的“五五”普法实施方案得以贯彻落实。2008年,省外经贸厅普法办对全省外经贸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开展中期检查指导,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省外经贸厅普法办对全省外经贸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通过自查、抽查等方式,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推动“五五”普法工作的全面完成。根据检查验收结果,省外经贸厅将评选、表彰全省外经贸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三、工作要求
在实施“五五”普法过程中,各市外经贸局和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责任,认真组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和服务社会水平。
(一)大力推进外经贸系统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要着力推进外经贸领域的法制建设,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积极参与制定自身的立法计划,大力推动制定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努力构建在国家法律、法规指导下的地方配套的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
要切实加强自身制度建设,完善行政立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严格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二)着力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是“五五”普法的重点对象之一。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的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
要继续推进公务员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工作,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培训活动,培养公务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将法律知识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的重要依据,要加强廉政教育,将法制宣传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和服务社会水平。
(三)全面推进外经贸法治实践活动
法治实践活动的过程也是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过程。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对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依法行政是法治实践的重要内容,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五五”普法期间,全省外经贸系统要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要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要积极探索和推进依法行政的实践形式,全面推进外经贸系统的依法行政。厅属事业单位和商会、协会、学会开展工作,也要加强法治实践活动,以进一步提高服务社会的水平。
附件:省外经贸厅“五五”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