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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外经贸系统“五五”普法动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 2006-11-13   来源: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在全省外经贸系统“五五”普法动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省外经贸厅副厅长、普法领导小组副组长  傅杜尔

2006731

 

同志们:

法制宣传教育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浙江”的重要环节和基础性工作,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四五”普法胜利结束,“五五”普法即将展开的时候,厅党组决定召开全省外经贸系统“五五”普法动员工作会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商务部和浙江省“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工作会议精神;依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省普法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总结“四五”普法工作,全面部署“五五”普法工作,努力开创全省外经贸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四五”普法任务已全面完成

2001年开始,我国在全体公民中实施了第四个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全省外经贸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四五”普法规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完成了“四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使全省外经贸工作始终走在全国的前列。

(一)以普法教育为重点,全面提高公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

按照商务部及省普法规划的要求,我们在全省外经贸系统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系统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水平。一是“四五”普法之初就成立了由厅一把手任组长的普法教育领导小组,相关职能处室具体负责普法工作。二是制定了“四五”普法中期计划,并以文件形式下发。三是确保工作经费,落实好教材。四是选送干部参加商务部组织的外贸法和公司法学习培训班以及省普法办组织的“四五”普法研讨班。五是从2003年开始正式聘请资深律师担任我厅的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厅依法行政、领导决策提供法律咨询。

我们每年举办全省外经贸系统的法制培训班,主要培训有关外贸、外资以及依法行政方面的法律专业知识,同时举办省级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外经贸专业考试,以检验培训效果。我们还邀请商务部条法司、省普法办、省法制办领导作普法专题报告。另外,又编印了20042005年外经贸法制工作手册,分发全厅干部和各级外经贸局,作为学习材料和日常工作的工具书。

(二)以普法教育为契机,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

《浙江省省级经济开发区管理办法》、《浙江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处理办法》和《浙江省应对出口反倾销管理办法》,列入省政府2005年规章计划,经过几轮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都完成了调研起草、协调任务。为了更好地指导当前工作实际以及提高立法质量,经省法制办同意,我们将《浙江省省级经济开发区管理办法》、《浙江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处理办法》和《浙江省应对出口反倾销管理办法》送审稿分别在去年6月、9月、11月经厅主要领导签发后上报省政府,并要求以规范性文件先行印发执行。其中《浙江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已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全省贯彻实施,《浙江省应对出口反倾销管理暂行办法》最近已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也即将印发全省贯彻实施。

(三)以普法教育为保障,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厅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厅一把手任组长,办公室设在法规处,还下发了全省外经贸系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意见。二是搞好宣传和培训。印发了国务院、商务部、省政府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三个通知、《行政许可法释义》等学习教材,传达了省政府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会议精神和吕祖善省长的讲话;安排全厅干部收看行政许可法专题电视讲座;组织从事清理和实施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参加商务部和省法制办举办的专业培训;组织全厅干部参加行政许可法考试等。三是清理行政许可事项,抓紧配套制度建设。对我厅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清理,废除了与行政许可法不相符的许可项目,对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予以停止。目前,省政府正式公布我厅行政许可事项9项。为配合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我厅制定了8项配套制度,目前已经公布实施。

去年,我们组织全厅干部认真学习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还专门成立了以厅长为组长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领导小组的要求,对我厅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据、主体、收费等进行了再一次清理。取消了行政许可1项,调整行政许可1项;取消待定项目1项,变更待定项目2项。根据省审改办的要求,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也作了清理并向省审改办作了情况报告。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印发《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始梳理我厅的行政执法主体的各类事项,包括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执法项目、执法职能等。举办全省外经贸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邀请省法制办领导来培训班作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专题报告。制定《浙江省外经贸厅实施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办法》,为依法行政、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提供保障。

(四)以普法教育为动力,积极做好涉外投诉工作

近几年来,涉及我厅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虽然数量不多,但处理难度较大,到目前为止,已受理行政复议2起,参加行政诉讼2起。从案情本身来看,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社会影响大。针对外商投诉案件的增多,我厅还专门在省国际投资促进中心成立了投诉调解机构,专职处理外商投诉工作。2005年共受理贸易纠纷40件,已办结38件,办结率为95%;受理外商投诉10件,已办结9件,办结率为90%。其中对埃及客商与义乌市力天进出口有限公司的贸易纠纷的处理,得到了埃及客商的书面表扬。我们还及时召开全省外贸纠纷处理工作座谈会,交流工作,总结经验,提高各级外经贸机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2005年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另外,我们还积极开展其它各项法律工作。召开全省外商投资企业清算问题研讨会,邀请商务部条法司相关处室作专题报告,邀请各方面专家到会交流,为解决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存在的问题建言献策,同时完成了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法律问题的调研课题。研究建立浙江省外经贸律师顾问团的可行性,探索建立律师援助机制。开展外经贸法律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开展前期国外政策动态跟踪和必要的经营管理,继续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推动我厅依法行政工作。

二、进一步提高做好普法工作的自觉性

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对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出了明确要求,大力开展“五五”普法,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促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十一五”时期我省外经贸系统的工作仍然是十分繁重的,有些还是相当艰巨的。我们要履行好职责,在很大程度上要靠加强法制建设,依法行政,在这里普法是基础。要打好这个基础,首先要进一步提高做好普法工作的自觉性。

第一,只有做好普法工作,才能有效推进立法(规章、规范性文件)进程。目前,我省外经贸系统的立法虽然有了明显地进步,但总体上仍然是滞后。与其它部门比较,外经贸系统无法可依、有法难依的问题显得比较突出,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快这项工作的进程。在这种情况下,要卓有成效地完成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首先就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通过学法,把握立法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这样,才能使制定出来的法规、规范性文件符合实际,才能得到各方面的认同,做到与其它法律法规能很好地衔接、配套,具有可操作性。

第二,只有做好普法工作,才能确保严格执法。“徒法不能自行”,法总是要靠人去执行的。外经贸系统是涉外经济的综合管理部门,也是执行法律的行政执法部门。在我们外经贸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氛围已基本形成,但有的同志只有权力意识,缺乏执法意识,执法主体意识不强,执法程序和标准不够明确、执法责任追究难以落实的问题还是存在的,有的还引发了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问题。这同样需要我们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切实做到用好权、执好法。

第三,只有做好普法工作,才能规范行政行为。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外经贸部门与其它部门一样,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越来越多,可以说,基本上做到事事有法、处处是法。惟有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才能深化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要赔偿的法制观念;才能明确工作的法律依据、法定职责、工作程序、完成时限、执法手段、法律后果等;才能正确和充分地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

总之,要全面完成好“十一五”时期的我省外经贸工作,就必须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把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决策和观念落实到外经贸系统的客观工作中去。

三、全面推进全省外经贸系统的“五五”普法工作

为贯彻落实好商务部和浙江省“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省外经贸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第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五五”普法全过程。要切实把“五五”普法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纳入各级外经贸发展的总体规划,统一研究,统筹安排。进一步落实责任制,主要领导对普法实施方案、普法工作制度等重要问题,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抓好落实。要重视普法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岗位责任和专项经费,保障“五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领导干部要做学法用法的表率。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核制度。推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建立廉政法制教育制度。要争取党委、政府主管机关对普法工作的指导和帮助。

第二,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普法工作要紧密围绕外经贸工作大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从普法的内容来看,要根据外经贸工作的实际,把宪法、市场经济法律法规、行政法律制度和国际经贸规则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从普法的对象来说,外经贸系统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仍然是“五五”普法的重中之重。要结合实际,大胆创新,进一步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普法方法,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实效性。

第三,学以致用,勇于实践。法治实践是最好的普法学校。要把普法与立法、执法、行政复议和应诉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全面推进法制建设。要增强做好立法(规章、规范性文件)工作的紧迫感,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许可项目,建立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依据,确定岗位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通过“以案释法”,对带有典型性的案例进行分析总结,举一反三,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同志们,“五五”普法工作已拉开序幕,在新的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很重,需要全省外经贸系统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才能顺利完成。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我省外经贸工作的目标任务,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努力开创全省外经贸系统法制宣传工作的新局面,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浙江”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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