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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出台“保障公民银行存款补充措施”
发布时间: 2008-12-03   来源:商务部
  11月28日,乌兹别克斯坦以总统令的形式公布了“保障公民银行存款补充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为保障乌兹别克斯坦公民的存款免受国际金融危机的消极影响,进一步提高居民对国家银行体系的信任度,吸引居民存款,采取以下补充措施:
  
  1、重申,根据2002年4月5日颁布的乌兹别克斯坦《公民银行存款保障法》,自然人存放于商业银行存款账户上的货币资金受国家保护,法律为银行偿付居民存款提供可靠保障;
  
  2、公民在商业银行的存款无论金额大小,均保证按程序全额偿付;
  
  3、公民存款偿付资金的来源为商业银行资金和公民存款保障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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