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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成为外贸领域重要力量
发布时间: 2004-04-26 信息来源:
外经贸部消息,民营企业已成为我国外贸领域一支重要的力量,全国4万多家获进出口经营权的民营企业出口增幅高于国有企业,甚至高于外资企业。2002年民营企业占我国出口总量的10%,在增量中占20%。   据海关统计,2002年我国民营和集体企业进出口总额达到53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57%,占当年进出口总额的8.6%。其中,出口327.7亿美元,增长66.5%;进口204.4亿美元,增长44%。   以我省为例,截至去年底,浙江省民营企业的外贸出口额占全省总量的比重已达24%。目前,浙江省已有4000多家民营企业获得自营进出口权。发展壮大的浙江民营企业,还把触角伸到了境外,在境外设立的分支机构和营销机构已达100多个。面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完成资本原始积累的浙江民企,正在进军国际金融资本领域。目前已通过上市辅导期的浙江企业有117家,数量居全国第一,绝大部分为民营企业。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仅在香港创业板上市的浙江民企就有5家,另有数十家民企已进入上市程序。   目前,全国这4万多家民营企业,均是自1999年以来进入外贸领域的。据悉,外经贸部还将出台新的政策,过渡期分两步走的方案已上报国务院,以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在对外经济贸易中的作用。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加入世贸组织3年后,所有中外企业都将被给予进出口经营权,可以从事进出口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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