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30日,巴西外贸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碳酸钡是否继续征收反倾销税问题作出裁决,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碳酸钡(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8366000)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并征收105.17美元/吨的特别附加税,有效期自公布之日起为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