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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和南方共同市场决定延长自由贸易谈判期限
发布时间: 2004-10-26 信息来源:

  据中新社报道,2004年10月21日,欧盟和南方共同市场(简称南共市)的贸易代表决定,将双方有关签订自由贸易协议的谈判期限延至2005年一季度。
  按原定时间表,欧盟与南共市应在2004年10月31日前结束谈判并达成协议,但由于双方存在分歧,有关谈判的进展一直不顺利。
  为了消除双方的分歧,在葡萄牙政府倡议下,2004年10月20日,欧盟贸易代表拉米和农业委员菲施勒与南共市4个成员国巴西、阿根廷、乌拉圭和巴拉圭的外交或贸易部长在葡萄牙首都里斯本举行部长会议,就一些被认为是最困难和最敏感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如银行活动、金融体系及欧盟针对南共市农产品的进口配额等。与会者均认为,双方应做出更大努力,以尽早达成具有战略意义的自由贸易协议。
  会后,拉米和南共市轮值主席、巴西外长阿莫里姆一致表示,里斯本会议在扫除谈判障碍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双方宣布将在2005年一季度举行下一次部长会议,以解决目前的遗留问题。
  欧盟与南共市的自由贸易谈判迄今为止已持续5年,如果双方达成协议,将形成一个总人口达6.5亿的跨大西洋自由贸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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