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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中国和墨西哥的木制百叶窗帘和帘板作出倾销终裁
发布时间: 2005-05-11 信息来源:

  2004年5月17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中国和墨西哥的木制百叶窗帘和帘板作出倾销终裁,认定平均倾销幅度为95%。此次裁决确认了2004年2月19日该机构作出的反倾销初裁结果。在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对此案作出产业损害裁决之前,为使加拿大国内相关产业免受上述两国涉案产品的损害,将依据初裁反倾销税率征税。

  加拿大边境服务署是应加拿大斯多斯有限公司的申诉而启动此项反倾销调查程序的。该公司指控中国和墨西哥涉案产品的生产商和出口商通过价格侵蚀,造成加拿大国内生产商的市场份额缩小、销售价格下降和投资回报减少,因而造成对加拿大国内相关产业的实质性损害。

  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中国和墨西哥倾销幅度的终裁结果分别为:中国98%;墨西哥34%。而根据加拿大边境服务署2004年2月19日所作的反倾销初裁结果,对墨西哥和中国出口加拿大市场的涉案产品统一征收120%的临时反倾销税。

  2004年5月17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举行公开听证会,并决定上述产品是否对加拿大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存在实质性损害威胁。2004年6月18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将作出损害终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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