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外经贸
 
 
国际贸易频道
首页 | 贸易准备 | 贸易管理 | 贸易促进 | 贸易保障 | 贸易实务| 贸易机会 返回主频道
通知公告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20...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7...
· 商务部关于加强对外直接投...
· 2007年度输欧、输美纺...
· 2007巴基斯坦博览会
政务信息
·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 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统一为...
· 前11个月我省机电产品对...
· 前11个月我省机电产品对...
· 商务部提示REACH风险
政策法规
· 推进国际合作坚持互利共赢
· 企业进非洲 金融要助力
· 中德会展巨头战略同盟初显...
· 浙江省外经贸政务网密钥管...
· 商务部、信息产业部、教育...
 
无标题文档
站内搜索 [高级搜索]
关键字:
您的位置:  国际贸易频道 > 贸易保障 > 出口应诉 > 预警通告 
欧盟已取消一些对中国食品的进口禁令
发布时间: 2004-07-20 信息来源:
  欧盟(EU)委员会表示,欧盟于日前取消了针对一些来自中国的进口食品、鱼类和肉类的禁令,但出于对食品安全因素的考虑,仍禁止从中国进口家禽。

  欧盟相关医务官员和欧盟委员会在对中国进行考察后同意取消上述限制。由于在食品中检测出药物残留,欧盟于2002年春季开始实施进口禁令。

  欧盟委员会在声明中表示,欧盟成员国同意委员会的建议,批准进口中国的虾、养殖鱼类、蜂蜜蜂王浆、兔肉和其他一些动物性产品进入欧盟国家。



  相关文章

 

首页 | 意见征集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 关于我们 | 郑重声明 | 怀念旧站

CORYRIGHT (C) 2002 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或设立镜像
浙 ICP 备 020007 欢迎提供宝贵意见 中国·浙江 杭州市延安路468号(310006)
本网站由 杭州思福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设计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