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就对华钢铁制紧固件反倾销案发布终裁披露文件,对我国企业的反倾销税率为:上海集优公司为69.9%,苏州CELO为0,常熟市标准件厂为63.1%,东莞金马公司为26.5%,昆山诚和公司为82.6%,宁波金鼎公司为67.3%,宁波永宏公司为81.5%,烟台安国特为0,其他应诉企业为78.1%,未应诉企业为87.3%。
2007年11月,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钢铁制紧固件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中国有123家企业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