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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副部长邓楠在全国科技兴贸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节选)
发布时间: 2004-04-19 信息来源:

科技部副部长邓楠在全国科技兴贸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节选)


  吴仪副总理、同志们:
下午好!
科技兴贸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在各部门联合推动下,在各地方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成绩。去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商务部、科技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若干意见》。新年伊始,商务部、科技部等八部门联合召开全国科技兴贸工作会议,共商科技兴贸未来一段时期的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这是贸易、经济和科技等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下面,我代表科技部汇报一下对深入开展科技兴贸工作的认识和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的工作部署。
一、科技兴贸战略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
为应对亚洲金融危机,优化我国出口商品结构,实现我国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转变,原外经贸部和科技部提出了科技兴贸战略并与其他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四年多来,在各有关部门和各地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持续、快速增长,对我国外贸、经济和科技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取得了突出的成效。一是促进了外贸出口商品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外贸出口的比例从1998年的11%提高到2003年的25%左右,同时增强了我国外贸抗风险能力;二是促进了国内产业结构的升级,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在工业总产值中所占比例逐年提高;三是科技兴贸战略的实施推动了科技与经济在更深层次上的结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科技工作在对外贸易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支撑作用。科技兴贸工作涉及专利、技术标准、技术性贸易措施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产品出口等诸多方面, 随着深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科技工作已从面向科研和生产领域扩大到贸易领域,从面向国内市场扩大到国际市场,大大扩展了科技工作为经济建设的服务面,成为科技发展与经济贸易发展的深层结合点。
科技部2002年开始组织实施的技术标准重大专项,首次全面系统地对我国技术标准战略、体系和重点领域技术标准展开研究。提出了有利于提升国家产业水平、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则、促进国际贸易发展的技术标准发展战略、技术标准体系及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机制,有近200项我国具备一定优势的高新技术领域及具有一定特色的中医药领域的重要技术标准研制取得成果,大部分已进入标准发布阶段。目前专项中已有15项由我国主导制定的标准成为三大标准化组织正式标准草案(长期以来,由我国主导制定且已发布的国际标准只有不足20项)。
火炬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和科技兴贸计划作为科技部产业化环境建设计划,都以提高项目和企业的出口能力作为目标之一,同时通过加强环境建设、人才建设和基地建设,为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国际化提供有力支撑。由我部和商务部认定的25个国家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通过近几年的建设,极大地促进了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2002年53个国家高新区的工业增加值的新增部分已占到了全国工业增加值新增部分的22%,出口创汇达329.2亿美元,约占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总额的1/2。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还推动了一大批科技型企业如华为、中兴等面向国际市场,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在国际竞争环境中成长和发展。
2、科技创新已成为实现我国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的重要动力。2003年我国外贸进出口将达到8400亿美元,在世界贸易中排名将上升至第四位。但从贸易结构、贸易方式和贸易效益上看,我国还只能称为贸易大国,而不能称为贸易强国。随着,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快速增长,附加值低、利润低的问题已凸现出来。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从量的扩张到质的提高已成为科技兴贸工作面临的新课题,依靠科技创新已成为外贸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2002年我部提出了实施“人才”、“专利”和“技术标准”三大战略,并在组织实施的863、攻关计划中明确要求把产出专利和形成技术标准作为立项和验收指标之一,就是要进一步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我部组织实施的十二个重大专项,都是以国家需求为目标,应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加强自主创新,实现重大关键技术突破与发展,是促进高新技术与经济结合的重大举措,实施两年来已取得了重要进展。共培养了1000多名重大课题带头人,有近2000名博士和留学回国人员直接参与到重大专项的实施中,已提出专利申请600多项,形成各类技术标准300多项,开发新产品、新材料等800多项。下一步科技部还将联合有关部门和地方,通过加强政府、企业和研究机构的有机结合,形成良好的产业化机制,集成各方面资源,加速自主创新的科技成果产业化。
3、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的形成有力地推动了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科技兴贸工作较好地实现了从中央到地方、从科技部门到贸易和经济部门,从政府到企业和研究院所的资源集成,本身就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成功实践。据了解,到2002年为止全国20个科技兴贸重点城市中绝大多数已建立了联合工作机制或联合办公室,有效地推动了区域科技兴贸工作的深入开展,也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提供了可借鉴的模式。目前这种多部门合作机制已推广到很多跨部门的工作中,例如我部组织实施的 “重要技术标准”专项由科技部联合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商务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和信息产业部等十几个部门共同组成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实施过程中共有30多个省市、177个科研院所、62个大专院校400多个单位参加研究和实施工作,这种机制的建立为加快我国技术标准体系的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深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是新时期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我国加入WTO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国际国内发展环境正在发生重大变化,科技经济竞争日趋激烈,我们对面临的挑战和压力应有深刻的认识。
首先是,科技创新能力已成为国际竞争的决定因素,知识产权成为科技经济竞争的制高点。近几年跨国公司加强了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和针对我国产业的知识产权战略。据分析,跨国公司在我国主要的高技术产业领域申请的专利数量已占到全部申请总量的2/3,而且主要是发明专利。同时,还开始对我国有竞争力的产业和企业进行“专利围剿”,例如DVD、彩电、电池、路由器等产品相继遭遇知识产权纠纷。
其次是,发达国家依靠知识产权建立技术壁垒,构成较难突破的双重壁垒,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成为发展中国家贸易的难点。例如欧盟《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等政策的实行,严重影响了我国的产品出口和产业发展。
第三是,科技、经济一体化和全球化趋势加速了科技与贸易的融合,对科技资源的争夺成为新的焦点。当前,跨国公司正在加快向我国实施产业战略转移,建立生产基地、研发中心和区域总部,把贸易竞争的前沿推到了科研开发的领域。
面对竞争日趋激烈的国际环境,当前,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还面临着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需要研究和解决。
1、科技创新能力不高,核心技术少
2、产品技术含量低,外向依存度高
3、创业投资发展放缓,制约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
4、国际竞争能力较差,企业“走出去”难
因此,要进一步深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在继续作好利用外资和加工贸易的落地生根工作基础上,应大力发展附加值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全面提高我国企业和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三、切实贯彻“意见”精神,大力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出口竞争力
为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应对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面临的形势和挑战,科技部的工作思路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落实“若干意见”的要求和任务,积极探索,努力开拓创新,把发展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放在优先位置,大力促进科技型企业“走出去”,保障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持续稳定增长。
1、营造创业投资有利环境,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发挥风险投资的作用,形成促进科技创业和创新的资本运作和人才汇集机制”。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实践证明,创业投资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至关重要。到2002年,我国已成立国家级创业服务中心85家,创业投资机构296家,创业资本总量581.5亿元,已初步建立了科技创业投资体系,在高新区进行创业投资试点示范已有一定基础。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充分利用社会资金支持高新技术产品的生产和出口,科技部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组建新的“科技创业投资发展部级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科技创业投资管理办法》,推动成立“中国科技创业投资协会”,从组织和政策上去促进和规范科技创业投资的发展。科技部还将选择条件较好的高新区进行多种形式的科技创业投资试点和探索,例如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探索利用现有系统为股份制高新技术企业股权转让提供服务;会同财税部门制定科技创业投资税收优惠政策,研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开展资本金投入业务;进一步探索政府对科技创业投资的新的支持方式和建立、完善科技创业投资的有效退出机制,充分利用社会资本,加快科技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
2、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保障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持续稳定增长
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虽然近几年持续快速增长,但由于加工贸易比重大,外向依存度高,不可控因素较多,因此,要及早采取对策,提高抵御风险能力。措施之一就是要发展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和产品。我国科技计划每年都有几千件专利,2000年仅863计划、973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火炬计划和星火计划就获得专利2415件。科技部提出实施人才、专利、技术标准三大战略,已初步形成了重视人才、重视专利和技术标准的良好氛围。科技部下一步将采取积极措施,加快这些成果的应用和产业化,使其为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和科技型企业“走出去”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科技部还将进一步发挥科技兴贸联合工作机制的作用,在我国重要技术领域和重点产业培育一批以自主知识产权为基础的出口产品和出口企业,在高新区内建立5-10个自主知识产权出口示范基地。
3、建立服务支撑体系,大力扶持科技型企业“走出去”
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决定》进一步指出:鼓励国内企业充分利用扩大开放的有利时机,增强开拓市场、技术创新和培育自主品牌的能力。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
近几年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走出去”战略,科技部先后在美国、英国、俄罗斯和新加坡等国创建了五个海外科技创业园,正在创建中的还有埃及科技园、印度科技创业园、越南科技创业园等,并发布了《中国海外科技创业园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目的是加强对创建中国海外科技园及运行工作的规范化管理,通过在海外建立窗口和桥头堡,推动科技型企业走出去,直接面对海外市场,参与国际竞争。
企业是“走出去”的主体,我国民营科技型企业已超过10万家,全年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有近2万家。2002年国家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近3万家,营业收入超亿元的企业1874家,其中已有一批具有较强发展和国际竞争能力的企业,这些以自主知识产权为发展基础的科技型企业可以成为我国企业“走出去”的新生力量。为此,科技部将在继续办好海外科技创业园的基础上,支持和推动出口基地在海外设立营销网络;在现有出口基地信息服务平台基础上,加快信息服务体系和中介机构建设;充分利用国际科技合作的渠道,推动和支持更多的科技型企业“走出去”。科技部近两天还将在北京召开科技型企业“走出去”战略论坛,进一步探讨促进科技型企业“走出去”有效模式和渠道。
我们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多部委联合工作机制的作用,纵深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科技兴贸工作将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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