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总工程师杨国勋在全国科技兴贸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节选)
吴仪副总理、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积极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若干意见》、深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为了进一步抓住新形势下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机遇,扩大我国外贸出口和改善我国的投资环境,促进加工贸易,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我代表海关总署讲几点意见。 一、海关在科技兴贸中所做工作的简要回顾 在国际经济技术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推进和我国成功加入世贸组织,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即时供货、零库存等新的管理理念和生产营销方式,在我国迅速发展,为了更好的适应这种新形势、新变化和新要求,准确把握海关在国家经济建设大格局中的历史方位,近年来,海关坚持以思路创新引领体制、机制、制度和科技手段创新,坚定不移地贯彻“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通过全方位地建立起“电子海关”、“电子口岸”和“电子总署”,紧紧围绕既有效把关又高效服务的需要,积极实施提前联网报关、网上税费支付、网上外汇及出口退税申报、进口汽车证明联网、进口通关单联网、加工贸易电子账册和联网监管等新技术手段,大力优化通关作业模式、提高通关效率,努力营造出既严密监管又高效运作、既依法行政又宽松快捷的通关环境,得到了中央以及地方各级政府和广大进出口企业的充分肯定,有力促进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 为了支持科技兴贸战略、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发展,2001年,海关总署和当时的外经贸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大型高新技术企业适用便捷通关措施的审批规定》,在上述信息化、网络化等新技术手段支持下,对具备一定资格、符合便捷通关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了提前报关、加急通关、联网报关、快速转关、担保验放、上门验放和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七项便捷通关措施。三年来,海关总署党组、各业务部门十分重视这项工作,把对高新技术企业实施便捷通关作为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举措,狠抓落实,从适应高新技术企业生产经营方式和海关监管要求出发,制订海关作业规程、修改通关系统程序、强化后续稽查监督、加强宣传培训,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保证了便捷通关措施的较好实施。譬如,到目前为止监管司一共审核批准了154家大型高新技术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享受提前报关、担保放行、预约通关、上门验放等多项便捷通关措施,为其产品的进出口提供了良好的通关环境,促进了企业的高速发展,这154家企业从2002年到2003年11月出口额达947.16亿美元,占到全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的57.5%;关税司针对部分高新技术产品因品种新、种类多、归类困难而严重影响通关速度的问题,适时推出了电子预归类系统,应企业申请,将比较棘手的高新技术产品的归类在货物运抵前根据相关资料预先完成,将部分通关手续前移,减少货物在港口的滞留时间,有效的提高了通关效率,降低了企业的通关成本;加工贸易司积极推进大型加工贸易IT企业电子账册联网监管工作,改变以前以合同为单元的管理模式为企业为单元建立账册,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既保证了对加工贸易保税货物的全程有效监管,又适应了大型高新技术企业生产周期短、变更频繁的要求,有效支持了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成效显著。例如,上海英业达公司在联网监管前,7个半月共出口9300万美元,实现联网监管后,通关时效大幅提高,5个半月出口即达3.47亿美元。 在总署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全国各直属海关也十分重视科技兴贸工作,各关均成立了关领导担任组长的贯彻科技兴贸战略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各种有效办法,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培训,积极推进提前报关、担保放行、加工贸易联网监管、无纸通关等便捷措施的实施,保证适用企业优先办理海关手续、24小时无假日预约通关和上门验放,有效改进通关服务,提高通关效率,有力促进了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例如,天津海关对海运货物实行“提前报关、实货放行”,凭电子舱单提前接受报关、提前办结进口单证审核手续,对空运货物允许企业在飞机从境外起飞后、到达前,办理报关手续,使办理货物提离手续时间由原来的1天缩短到1小时,大大提高了企业通关速度,适应了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受到各方面的普遍好评;深圳海关率先试行加工贸易联网监管模式,依托“电子联网”,实现了企业与海关、外经贸主管部门之间的计算机联网管理,使企业可以“足不出户办手续”,大大地简化了通关手续,提高了通关效率,降低了通关成本,同时,由于这种联网监管模式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生产经营要求,促进了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的超常规发展,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企业的进出口增幅比深圳市平均水平约高12%;青岛海关为支持企业扩大出口,推出了以出口无纸通关为主线的“E通关工程”,初步实现出口通关手续无纸化,平均通关时间约1.55小时,较有纸方式提高81.5%,有效的加快了通关速度,降低了企业成本,促进了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快速增长。 二、海关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技兴贸战略的具体工作计划 为了更好地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技兴贸战略,下一步海关将具体从三个方面做好有关工作: (一)整合通关作业模式,使电子化、网络化优惠服务措施更科学合理 根据部分便捷通关企业的反馈,各项便捷通关措施的推出,确实在提高通关效率、降低企业通关成本、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运营要求、促进企业快速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但也还有一些改进要求。因此,海关在下一步落实科技兴贸战略,继续做好便捷通关措施的工作中,要及时总结经验,查找具体实施中的不足之处,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相关法规、规定和操作规程,改进便捷通关企业的审批、培训、后续管理和便捷措施的实施方法,确保各项便捷措施落在实处,让企业更加感受到便捷通关措施带来的便利。同时要整合便捷通关措施,除了原来享受的提前报关、担保放行、上门验放等措施外,对海关推出的部分其他通关作业改革措施,如无纸通关、网上支付等,也让便捷通关企业无须另外的申请、审批就能够直接享受。海关将不断改进服务意识,逐步建立海关与守法企业之间既有管理又有合作的伙伴关系。 (二)适当降低中西部地区企业享受电子化、网络化便捷通关措施的门槛,积极支持中西部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产品出口。 由于我国东西部地区在经济发展上存在一定的差距,批准的在全国范围内享受便捷通关措施的大型高新技术企业大部分都分布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中西部地区很少。而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上,中央强调了统筹发展经济的思想,明确提出了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为了更好的支持“西部大开发”战略,统筹我国各地区之间的平衡发展,按照《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若干意见》对海关工作的要求,将在下一步适当降低门槛,对年出口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资信良好的中西部高新技术生产企业,给予享受各项便捷通关措施。同时,要求各直属海关做好相关宣传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让企业了解、学会适用海关通关便捷措施,海关在在人力物力上提供保障,确保各项便捷措施得到落实。 (三)积极推广加工贸易电子账册、联网监管模式,推动高新技术产品加工贸易快速发展 近几年来,加工贸易一直占到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半壁江山”,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尤其是高新技术生产企业,相当一部分都是加工贸易企业。而此次十六届三中全会上,《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更是直接提出“继续发展加工贸易,着力吸引跨国公司把更高技术水平、更大增值含量的加工制造环节和研发机构转移到我国,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要求。为此,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加工贸易的快速发展,既是对科技兴贸战略的具体落实,更是对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有力贯彻。海关实施加工贸易联网监管,是以企业为单元建立电子账册,通过以海关内部业务系统、企业内部ERP系统(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为基础建立海关与企业之间联网管理的网络系统,实现加工贸易电子账册审批、备案、变更、报核的无纸化和网络化,极大的简化了手续,提高了效率,特别能够适应现代大型高新技术企业生产周期短、交货时限要求高、物流全球化、生产零库存化等特殊运营要求,促进高新技术生产企业的快速发展。以深圳关区为例,2003年1―11月实现联网监管的加工贸易企业进出口440.48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6.5%,占关区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的53.26%,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企业的进出口增幅比深圳市平均水平约高12%。因此,为了支持科技兴贸战略,海关下一步将研究制定全面的现代化海关加工贸易管理体系,首先要尽快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加大加工贸易联网监管的推广实施力度。对符合海关监管条件的高新技术加工贸易企业,在业务管理和技术支持上都优先予以考虑,帮助企业尽快实现联网监管,取消手册管理,为它们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通关条件,以更好的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加工贸易的快速发展,吸引更高技术水平、更大增值含量的加工制造环节向我国转移,促进我国加工贸易的不断升级转型。 总之,我们海关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全面贯彻落实科技兴贸战略,积极推动我国外贸出口和高新技术产业向更高层次和更高水平发展,为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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