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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项目管制将进一步放开
发布时间: 2004-07-05 信息来源:

  在线国际商报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魏本华近日表示,我国近期正在研究和将要出台的资本项目管理政策主要集中在资本流出方面;随着新措施的出台,我国资本项目管制将进一步放开,从而为跨境资本流动及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创造条件。

  魏本华说,资本项目可兑换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与世界经济、贸易进一步融合时必然面临的问题,是全方位参与世界竞争的必然要求。实现包括经常项目可兑换与资本项目可兑换在内的人民币完全可兑换是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长远目标。我国在1996年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下可兑换,资本项目可兑换正积极有序推进。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划分的43个资本交易项目,目前我国将近一半的资本项目交易已基本不受限制或有较少限制,有四成多交易项目受较多限制,严格管制的项目仅有一成多。

  魏本华说,我国资本项目的政策目标是:健全金融调控,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有选择、分步骤地放宽对跨境资本交易活动的限制,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总体思路是: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借鉴国际经验,以放松资本项目交易限制、引入和培育资本市场工具为主线,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依照循序渐进、统筹规划、先易后难、留有余地的原则,分阶段、有选择地逐步推出资本项目开放措施。

  资本项目开放的顺序是:先放松流入、后放松流出;先放开长期资本流动,后放开短期资本流动;先放开对金融机构的管制,后放开对非金融机构和居民个人的管制;先放开有真实背景的交易,后放开无真实背景的交易。

  我国目前已初步形成跨境资本双向流动的格局,利用外资渠道日益多元化。到4月底,我国累计批准外商投资项目约48万个,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约5200亿美元;累计境外发行股票筹资280亿美元,发行B股筹资50亿美元;境外投资非金融类经营机构近7700家,协议投资总额120亿美元。去年,我国资本项目交易发生额达到3865亿美元,比20年前增长约4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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