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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省有7家境外企业因带动出口和开拓国际市场业绩显著而得到省“走出去”专项资金的奖励和资助,金额达80万元人民币,这是我省政府第一次对开展境外投资企业进行的奖励。 为更好地参与经济全球化,给“走出去”的我省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今年年初,省财政、省外经贸厅联合建立了“走出去”的专项资金,鼓励我省企业以境外投资方式在外设立商品专业市场、生产企业和研发中心,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同时对经营业绩良好的境外企业进行表彰和奖励。经过各市(县)外经贸和财政部门的推荐和审核,2003年度,我省5家境外企业分别获得10万元的奖励资金。设在贝宁、缅甸、匈牙利等国的这批境外企业,其主办方分属绍兴、湖州、金华等5个地市,这些境外企业至投资开办以来,运作良好、业绩显著,据海关业务统计,每家境外企业2002年带动省内出口至驻在国均在2000万美元左右,被列为国内母公司最重要的销售网点。同时受到奖励的还有我省台州市企业投资在阿联酋设立的2家境外市场,由于在带动国内经营户走出国门,开拓国际市场成效显著,也分别获得政府10万和2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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