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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交会"组团和管理
发布时间: 2006-11-13 信息来源:
广交会组团和管理

(一)参展单位及摊位管理

1、凡经申请并获得摊位的参展单位一律纳入浙江交易团统一管理,各市外经贸局协助管理所属企业[含扩权县(市)企业]。

2、严禁违规转让或转租(卖)摊位。严格遵守交易会《参展手册》的相关规定。凡摊位实际使用单位与摊位楣板表明的参展单位不一致的,均视为违规转让或转租(卖)摊位。直属子公司使用母公司摊位的不在此列。对违规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1)通报批评;
(2)没收转让或转租(卖)的摊位所得;
(3)扣减其违规转让或转租(卖)的摊位,对情节严重者,取消其下两届交易会的参展资格。

(二)参展展品管理

1、参展展品

(1)凡涉及商标、专利、版权的展品,参展单位必须取得合法权利证书或使用许可合同(统称权利证书);
(2)由供货单位提供的展品,参展单位和供货单位必须在参展前签订书面展品参展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展品类别,展品参展的摊位号,商标、专利、版权条款及时效等,并附相应的合法权利证书复印件)。口头协议一律无效。

2、在参展单位摊位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展品,视为违规展品,禁止参展,并由参展单位承担责任:

(1)涉及商标、专利、版权的展品,但无或未携带合法权利证书(复印件)。
(2)未按规定办理或携带展品参展协议的展品。
(3)不能说明来源或归属的展品。
各参展企业要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防止被侵权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发生。涉嫌侵权的行为,将依照《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保护知识产权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广交会安全保密规定

一、 所有参展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国出口交易会制订的“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防火规定”、“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安全保卫规定”及“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摊位岗位治安防火责任制”。

二、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参展单位的安全保密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各领队要对本单位各参展人员包括临时代表进行防爆、防火、防盗、防抢、防伤害和防治安事件为主要内容的“六防”安全教育,尤其要警惕法轮功邪教反动组织的秘密串联和制造事端,对分团安全工作负全责,并制定和完善有关规定。要做到层层抓落实,责任到人。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对于出现的安全保密问题要及时报告团部。驻外单位要与团部签订安全保卫责任合约。

三、 各单位领队要准时参加团部召开的有关会议,领队不得擅离交易团。如有特殊情况的应事先向团长请假,并指定专人接替。各领队要对本单位参展人员包括临时代表,实行二十四小时管理。交易会期间要注意财产及人身安全。晚上不单独外出,不得在外留宿,确有事情,应事先征得单位领队同意。大件行李及贵重物品可寄存宾馆妥善保管。

四、 在展馆内须服从大会保卫办、交易团保卫人员的管理。不得吵架、斗殴。根据大会规定,展馆内外(包括厕所、过道、场内道路)严禁吸烟,对违反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及通报批评。
五、 遵守宾馆规定,配合当地公安机关和宾馆做好必要的安全检查工作。严禁聚赌。适当娱乐,不要高声喧哗,影响他人。不得随意留客住宿,不得在床上吸烟,乱丢烟头、火柴。遇有情况须及时报告交易团,并由交易团团部与宾馆协调解决,不得与宾馆工作人员争吵。

六、 严格遵守外事纪律,严守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不在公共场所谈论有关机密事宜。不准违反保密规定使用无线通信设备。

七、 妥善保管好住宿证、身份证、进馆证及业务资料、工作笔记,如发生遗失应及时报告。严禁将参展证转借他人使用。
八、 严禁参与“黄赌毒”活动。一旦查出,取消其参展资格,并作相应严肃处理。
以上规定请参展人员(包括临时进馆人员)严格执行,违者将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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