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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羊绒制品“漂洋四海”
发布时间: 2004-05-26 信息来源:

  在线国际商报讯 内蒙古羊绒服装等1―3月份出口3190万美元,同比增长97.8%,其中两大羊绒纺织集团包头鹿王集团出口同比增长63.2%,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进出口公司出口同比增长49.1%。这是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自2004年1月1日起,取消部分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其中包括山羊绒),给内蒙古羊绒纺织业发展带来的新的机遇。

  内蒙古羊绒年产量占全国的1/2,占全世界年产量的1/4,山羊绒及其制品年出口额3亿多美元,故有“世界羊绒看中国,中国羊绒看内蒙”的说法。国家取消羊绒出口退税(13%),使内蒙古羊绒纺织企业更充分地占有原料市场,提高了内蒙古山羊绒制品的竞争力。我国拥有世界上其它任何国家不具备的山羊绒独特资源优势,国家以宏观调控的方式鼓励高附加值的成品出口,限制其原料出口,可使羊绒企业在原料方面取得国际市场上的垄断地位,有利于增强其国际市场竞争力。新政策可以更有效解决山羊绒资源性出口与纺织成品出口之间的矛盾。

  国家原执行的出口退税政策是把利益和竞争优势拱手让给国外生产企业。环境保护专家提出,山羊吃草根,吃树皮,内蒙古草原的过度沙漠化与山羊的过度放牧有一定关系。现在国家取消对山羊绒的出口退税政策,以此增加对生态建设和山羊圈养农牧户的支持,有利于处理好西部大开发和生态建设的关系,使禁牧圈养山羊的生态措施得以较好的落实。

  长期以来我国山羊绒出口报价难以统一,实际价格操纵在外商手中。

多数企业在对外交易时把13%的山羊绒退税从换汇成本中剔除,全年约有3000万美元从售价中减让给外商;更有甚着,一些羊绒出口企业利用出口退税政策,以13%的退税资金抵作销售利润,在出口时低价销售,套取国家退税资金,导致国内羊绒生产加工企业竞相压价,使山羊绒出口一度陷入混乱局面。此次调整退税政策将使这些企业无可乘之机。

  2002年平均每吨山羊绒出口换汇7.7万美元,而每吨羊绒衫出口换汇15.7万美元,其比例为1:2.6,对于羊绒加工企业来讲,国家取消羊绒出口退税,有利于鼓励高附加值羊绒制品出口,实现羊绒出口生产企业升级换代。当务之急是尽快提升羊绒生产品质,企业的产品向深加工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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