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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拟在新普惠制中不予中国关税优惠待遇
发布时间: 2006-11-15 信息来源:
   据巴基斯坦《商业纪事报》9月29日发自布鲁塞尔的消息,欧盟在广泛征询对其新普惠制(GSP)方案的意见后,正抓紧对新方案做最后的修订工作。欧盟贸易官员菲利普.库森在国际著名救援组织英国牛津救济委员会(Oxfam)组织的一个研讨会上说,新GSP将把重点放在那些最需要关税优惠的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不发达国家,而不是像中国,或许还有印度、巴西和印尼这样的国家。中国的汽车、化工和纺织品进入欧盟将被征收全额关税,欧盟也在考虑巴西、印度和印尼的某类产品进入欧盟也将不予GSP待遇。新GSP方案还考虑全球纺织品配额取消后对一些倚重纺织品出口国家的关税优惠问题,如巴基斯坦、孟加拉、斯里兰卡等,这些国家担心纺配取消后中国将会挤占他们的纺织品市场份额,其部分产品的竞争优势将荡然无存。

Oxfam经济政策顾问凯瑟琳建议欧盟采取加拿大的做法,放松原产地规则,让更多发展中国家的纺织品以低关税或零关税进入加市场。

据悉,欧盟将于年底前完成新GSP的修订工作,修订后的GSP于2006年1月起生效,有效期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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