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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将部分纺织品服装配额延长至2005年3月底
发布时间: 2006-11-15 信息来源:

  据悉,日前,欧盟委员会向各成员国提交一份建议书,要求各成员国批准自2005年1月1日起取消所有纺织品和服装的配额,但对于2005年1月1日之前装船运往欧盟各成员国的纺织品和服装,配额管理规则将延长至2005年3月31日。 
  根据欧盟委员会的此项建议,为了避免贸易和海关的负担过重,自2005年1月1日起,欧盟将取消11个世贸组织成员的210项纺织品及服装进口配额,除中国大陆外,这些成员还包括印度、马来西亚、泰国、秘鲁、菲律宾、韩国、中国台湾、中国香港等。但2004年装船、2005年以后抵达欧盟的纺织品和服装,即使在2005年1月1日以后向欧盟各成员国的海关报关,仍须遵守2004年的配额规则,也就是说,2005年3月31日前,欧盟各成员国的海关仍然要检查纺织品和服装的许可证。  
  此外,为了密切监视敏感类别纺织品的进口状况,欧盟委员会建议实行自动进口许可证制度,专门针对中国纺织品及服装的进口。这些安排将与世贸组织关于进口许可证的规则保持一致,以保证2005年1月1日之后向无配额体制的顺利过渡。 
  同时,欧盟将密切追踪配额取消后的进口情况,以便在出现严重市场扰乱的情况下,欧盟能够采取世贸组织规则所允许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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