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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贸易系列政策即将出台
发布时间: 2004-07-20 信息来源:

  在线国际商报讯 记者何芬兰报道 据有关人士透露,商务部目前正在着手开展汽车贸易政策和法规的研究,《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和《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在征求部分生产销售企业、行业协会意见的基础上,已在制定过程中。此外,汽车租赁、汽车配件流通等汽车贸易市场急需的系列管理办法也将陆续面世。

  随着汽车成为新的消费热点,我国汽车市场快速繁荣。据统计,目前全国拥有轿车经营权的企业7000多家,汽车零售店(铺)2万多家,集约式汽车交易市场超过400家,二手车交易市场400多家,汽车租赁企业2000多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300多家。汽车生产企业品牌专营营销网络主渠道作用日益增强,其销量已达总销量的70%以上。

  然而,汽车维修、旧车交易、汽车零配件销售等汽车市场中存在的无证经营、漫天要价、假冒伪劣产品充斥等问题严重扰乱了我国汽车市场秩序。2003年年底,按照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总体安排,商务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9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全国报废汽车回收与拆解市场、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汽车配件市场、汽车维修企业等4大领域进行了全面整治。据不完全统计,截至4月上旬,全国共检查各类汽车市场和企业70751家,取缔非法经营单位3726家,受理消费者投诉170起。查办制售假冒伪劣汽车配件违法案件1368起,查获假冒伪劣汽车配件货值2625万元。上海、辽宁、大连、河北、江苏、山东等省市对本地汽车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全面检查和集中整治。根据今年4月中下旬国家9部委对各地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联合督查情况显示,各地清理了对购买本地汽车的优惠政策,部分地区制售假冒伪劣汽车配件的违法活动得到了遏制,汽车维修、旧机动车流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秩序有一定好转。

  今年3月,国务院就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有关问题进行协调,明确提出由商务部牵头制定汽车服务贸易政策。据商务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要求汽车供应商制订汽车品牌销售和服务的网络规划;强调要授权经营,建立经营主体的市场准入制度,保证消费者及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制订《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推动经营主体多元化,完善二手车鉴定评估制度,促进二手车流通。

  为防止报废汽车流向社会,国家制定了对老旧汽车报废给予补贴的优惠政策。由于这项政策利益相关性强,商务部将与财政部联合对去年报废汽车补贴资金发放进行检查,对骗取补贴资金的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查处。

  发稿前夕,记者从商务部市场建设司获悉,国家9部委将在本周对各地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联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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