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海关总署、林业局公告2003第27号《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二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现公布《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二批),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二????三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