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最普遍使用的国际结算品种有,信用证、托收、汇款、保函、保理等种类。
第一节、 汇款结算方式及其当事人
汇款是一种古老的结算方式,在早期国际贸易中,汇款是最主要的结算方式。今天在进出口贸易中仍得到广泛的运用。
汇款是指在不同国家或地区间一方向另一方转移资金,也就是说某一银行(汇出行)应其客户的委托,将一定货币额转移至其海外分行或代理行(解付行),指示其付款给某一指定人或公司(收款人或受益人)。
汇款结算方式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交给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
汇款方式当事人(PARTIES)有四个:
1、 汇款人(REMITTER);
2、 收款人或受益人(PAYEE OR BENEFICIARY);
3、 汇出银行(REMITTING BANK),指受汇款人的委托,汇出汇款的银行。汇出行所办理的汇款业务叫做“汇出汇款”(OUTWARD REMITTANCE);
4、 汇入银行(PAYING BANK)或称解付行,是指受汇出行的委托,解付汇款的银行。解付行所办理的汇款业务叫做“汇入汇款”(INWARD REMITTANCE)。
办理汇款业务的程序,是汇款人应向汇出行出具汇款申请书,委托该行办理汇款业务,汇出行按申请书的指示,用电汇、信汇或票汇的方式通知汇入行,汇入行则按双方银行事先订立的代理合约的规定,向收款人解付汇款。上述当事人中,汇款方和收款方可能为一个人,即汇款方汇款后,自已到国外去取款。而当汇出行和汇入行没有建立账户关系时,还会出现第三家、第四家银行及偿付行等。
第二节、汇款结算方式的种类
汇款结算方式由于所使用的结算工具不同,可分为三种:
1、 信汇(MAIL TRANSFER,简称M/T),
信汇是应汇款人的申请,由汇出行将信汇委托书(M/T ADVICE)邮寄给汇入行,授权其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
汇款人,又称债务人,把款项以信汇方式汇给收款人,收款人又称债权人。债务人以汇款人的身份,填写信汇申请书,并交款付费给汇出行,取得信汇回执。汇出行把信汇委托书邮寄汇入行,委托汇入行解付汇款,汇入行凭以通知收款人(债权人)取款。收款人持信汇通知书到汇入行取款时,须在“收款人收据”上签字或盖章,交给汇入行。汇入行凭以解付汇款,然后把付讫借记通知书(DEBIT ADVICE)寄给汇出行,以使双方的债权债务得到结算。
信汇是以信汇委托书作为结算工具,其凭证传送方向与资金的流向相同,故称“顺汇法”。
2、 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简称T/T)
电汇是银行应汇款人的申请,由汇出行拍发加押电报(TEST/KEY)或电传(TELEX)或SWIFT电文等电讯方式指示其在国外的分行或代理行,要求其解付一定金额给出口商或其指定人结算方式。在发出电报或电传或SWIFT以后,还要将电报证实书(CABLE CONFIRMATION)寄给汇入行作为汇入行核对电文之用。
电汇所使用的电讯方式经历着由电报―电传―SWIFT通讯方式逐渐演变过程。由于SWIFT(SOCIETY FOR WORLDWIDE INTERBANK FINANCIAL TELECOMUNICATION环球银行金融电讯协会)具有传递速度快、准确性强、收费合理、操作规范及方便等特点,因此,SWIFT 通讯方式已被各国广泛应用,并逐渐取代电报/电传。
电汇方式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快捷安全,它适用于汇款金额大、汇款急的汇款项目。目前,电汇是最常使用的汇付方式。
电汇业务处理与信汇业务处理方法大体相同,所不同的是
(1)、电汇的汇款人填写的是“电汇申请书”;
(2)、汇出行是以拍发加押电报或电传或SWIFT给汇入行,委托其解付汇款,此项加押电或电传或SWIFT即成为电汇的结算工具;
(3)、电汇是收款最快、费用较高的一种汇款方式。电汇费用须由汇款人负担,所以通常只有金额较大或急用的汇款才用电汇结算。国际间的现汇汇率,是以电汇汇率为依据的。
3、 票汇(REMITTANCE BY BANKER’S DEMAND DRAFT,简称D/D),票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代汇款人开立以其分行或代理行为解付行的银行即期汇票(BANKER’S DEMAND DRAFT),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另一种汇款方式。
票汇结算的一般程序为:
债务人为清偿债务,把款项以票汇方式汇给债权人。其程序为,债务人以汇款人的身份,填写票汇申请书,并交款付费给汇出行。汇出行开立银行即期汇票交给汇款人,由汇款人自行邮寄给收款人或将汇票带到国外亲自取款。同时汇出行将汇票通知书或称票根(ADVICE OF DRAWING)邮寄给汇入行。收款人持汇票向汇入行取款时,汇入行验对汇票与票根无误后,解付票款给收款人,并把付讫借记通知书寄给汇出行,以利双方的债权/债务得以结清。
票汇与信汇一样,由于通过航邮汇票或自带出国,周期长,收费较低。票汇具有取款灵活、可代替现金流通、收款人方便、银行手续简单等特点。但是汇票是一张独立的票据,可以通过背书流通转让,其遗失和被窃,还需要挂失止付。因此,现在对于一些金额较小,收款时间不急的汇款可使用票汇。
票汇与信汇、电汇的不同之处在于:
(1) 票汇的汇入行无须通知收款人前来取款,而是由收款人持票到汇入行取款;
(2) 汇票经收款人背书后可以在市场上转让流通,而信汇委托书则不能转让流通。票汇的汇票是银行汇票,也较受人欢迎。
与票汇相同的,还有支付通知书(PAYMENT ORDER)。一般的做法是,由客户授权银行借记其账户将款付与国外收款人或付与收款人账户。
“汇款”业务操作简单便捷,费用低廉等因素,广受进出口商的欢迎。
上述信汇、电汇、票汇三种付款方式,都是由进口商(汇款人)将应付款项交给当地银行,委托该行于出口商或其指定人(收款人)所在地银行将应付款项解付给出口商或其指定人。资金流动方向与结算工具的传递方向相同,故称此为“顺汇法”(DRAFTS BY REMITTANCE)。汇款属于商业信用。
第三节、“前T/T” 和“后T/T”各自的优劣程度
用“汇款方式”付款,也可以根据其性质,分为“预付货款”,即俗称:前T/T;和“货到付款”,即俗称“后T/T”二种。
前T/T又称“预付货款”,英语叫“PAYMENT IN ADVANCE”,这是一种出口商在发货前就已经收到了货款,然后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货物发给进口商的贸易方法。
从现实的观点来看,“预付货款”显然是对出口商有利的贸易种类。因为
(1)出口商在发货前就已经收到了货款,实际上等于得到了进口方的无息贷款,其出口的风险程度已获得控制。
(2)出口商实际上接受了进口方的购货担保,掌握了出口的主动权。
(3)在出口贸易中,国内还有一种沿用内贸的做法,即先付30-40%的定金,工厂开工生产,等货物出运后,再付出余下的60-70%货款。
从理论上来说,“预付货款”是一种对于进口商较为不利的贸易方法,因为
(1) 货物未到手就付款,等于向对方提供了无偿信贷,造成了利息损失。
(2) 进口商实际承担了贸易中的风险,即出口商可能在付款后不按时、按质、按量地发货,可能收不到合同所规定的货物,使自己处于被动的地位,其交易完全处于买卖双方相互信任的基础上。
“汇款”的另一种交贸方式,就是所谓“后T/T”,又叫“货到付款”,即defferred payment。一般是指签署合同后,出口商先发货,进口商收到货物后,再付款的结算方式,又叫“延期付款”或者 “赊账交易”,也有人称作:“OPEN ACCOUNT TRANSACTION”。
“货到付款”,即“后T/T”,则是一种较为有利于进口商,而不利于出口商的结算方式。主要表现的形式在于“资金的占用和风险的承担”这两个方面。具体的过程,往往是货款的收回,在进口商收到货物的一个时间之后,而进口商则无偿,或只承担较低的利息即可占用出口商的资金,并且风险的承担也是出口商方。 因为出口商既要承担进口方可能不付款、不按时付款或不付足款的风险。假若进口商收到货物后,认为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或者等他收到货物后,市场行情发生了变化,他可以拖延付款,或者少付,甚至不付货款,风险可能完全由出口方承担。
此信息由杭州市信和外贸单证服务公司、龚玉和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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