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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常见的货运保险险别和保险条款
发布时间: 2004-04-15 信息来源:

在国际进出口贸易中,货物因运输方式不同,除陆运、航空及邮政运输外,主要是海洋运输,保险也是以海洋运输货险为主的。

  在海运途中,船只和货物由于遭受暴风、巨浪、雷电、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或由于船舶或驳运工具搁浅、触礁沉没、碰撞、失火、爆炸以及船长、船员不法行为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各种损失,都称为海上损害、简称“海损”(AVERAGE)。

  海损中,有全损(TOTAL LOSS),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以及单独海损(PARTICULAR AVERAGE)三种不同的损害程度。

  按照国际常见的保险险别有:

1、              基本险,又可分为:

   ①平安险(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简称FPA),又称单独海损不赔险,其责任范围是:

由于海上自然灾害所造成的货物全损;

在装载、转运或装卸过程中,一件或数件的完全灭失;共同海损及救助费用的分担;由于船舶或驳运工具的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碰撞、出轨、失火和爆炸或在遇难港卸载所造成货物的全损或部分损失。

②水渍险(WITH PARTICULAR AVERAGE,WPA或WA),又称单独海损赔偿险。其责任范围是:

   平安险责任范围的全部责任;

   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货物部分损失。

   水渍险对单独海损予以赔偿,但有免赔率条款(FRANCHISE CLAUSE)的规定,如鱼类、盐、水果、种籽、谷物等不予赔偿,对糖、烟叶、麻、毛皮等,损失未达到保额价值的5%以上不予赔偿。但可以加保不受免赔率限制条款(IRRESPECTIVE OF PERCENTAGE简称IOP),则单独海损,不论损失大小,一律照赔。

2、              附加险(ADDITIONAL RISK),又可以分为一般附加险与特殊附加险两种。

一般附加险,如偷窃提货着险(TDND)、渗漏险、破碎险、钩损险、淡水雨淋险、短量险、浸淤险、串味险、锈损险、包装破裂险、碰撞险、腐烂变质险、舱面险以及进口关税险等等。

   特殊附加险,有战争险和罢工、民变、暴动险等(SRCC)等。

3、              一切险(ALL RISKS),除包括上述平安险和水渍险范围的责任条款外,还包括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外来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或全部损失。

一切险还包括上述11种一般附加险。

  一切险是保险范围最广的一种险别,费用也较高,但并非包括所有一切风险,仍有一些是不包括在承保范围之内的,这点要特别注意。

   国际上,保险条款一向以伦敦学会条款为主,内容是英国劳合社保险单(LLOG’D’SG POLICY)为蓝本。17世纪英国国会把它列为英国海洋保险单标准格式,称为“伦敦保险学会条款”(LONDON INSTITUTE CLAUSE),1982年1月1日该学会又实行新条款,称为ABC条款,但实质未变。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也制定有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与上述伦敦学会保险条款相差不多,即主要包括有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等。


此信息由杭州市信和外贸单证服务公司、龚玉和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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