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届华交会将于2005年3月1日至6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举行。设有标准展位约4000个,设置纺织服装类、轻工工艺类,诚邀境内外客商参展、参观、洽谈。
一、境外企业展位规格价格展品范围 1、展位面积:国际标准展位(3M×3M)。 2、展位价格:2500美元/个 3、展位配置:洽谈桌1个,椅子4把,射灯2个(100W)、220V电源插座1个、中英文楣板1块。 4、展品范围:纺织品、服装、轻工产品、工艺品和日用消费品。
二、参展程序 1、报名:参展企业填写《参展报名表》,盖章(签字)后于2004年11月15日前邮寄或传真至大会展览办公室,报名截止日2004年11月15日。 2、参展确认:大会展览办公室在收到《参展报名表》后15天内,对参展企业作出书面确认。 3、费用收取:参展企业在获准参展后15天内,应将展位费交至大会指定银行,并将汇款凭证传真或邮寄至大会展览办公室。
三、日程安排 1、参展企业工作人员报到:2005年2月26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布展:2005年2月27日,2004年2月28日15:00封馆(展位特装可提前一天进馆布展)。 3、展览洽谈:2005年3月1日―6日。 4、展馆开放时间:每天上午9:00参展工作人员进馆; 9:30开馆; 18:00闭馆(中午不闭馆)。 5、撤展:2005年3月6日14:00以后。
四、大会服务项目 1、协助安排展品的接运、报关、留购; 2、提供展具租用、展位特殊装璜及宣传广告的制作; 3、设有银行、海关、保险、商务中心等提供各类贸易服务; 4、协助安排参展人员的住宿、预订回程票。
五、参展规则 1、参展单位要服从大会的统一安排,遵守大会的各项规定。 2、每个标准展位限定工作人员三名,每人交2寸近照1张办理入馆工作证。 3、参展单位应做好展位的设计布置。特殊装修的展位,设计图纸应于2004年11月30日前报大会经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逾期将按标准展位搭建。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馆。
六、联络参展事宜 华交会常设办公室 联系人:何贞妍 王丽莉 地 址:上海市天目西路511号锦程大厦12楼 邮 编:200070 电 话:0086-21-63539977*1218,1217,1216分机 传 真:0086-21-63542586 E-mail:shitpc@public1.sta.net.cn chinadeptcn@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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