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经济开发区于1992年8月经省政府批准设立,是浙江省首批省级开发区之一,1997年被国务院原特区办确定为全国重点省级开发区。2005年12月经国家发改委审核设立公告。开发区内设有浙江省湖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浙江省湖州台商投资区、浙江省留学人员湖州创业园区等省级专业园区。实际规划面积66平方公里,由凤凰分区、西南分区、西塞山分区、康山分区四个主要区块构成。并受市政府委托管辖一镇二街道(杨家埠镇、凤凰街道、康山街道),行政管辖面积140平方公里,40个行政村,常住人口11万,流动人口近3万。截止2005年底,湖州开发区累计合同利用外资11.2亿美元,实际到位外资4.6亿美元,在全省54个省级开发区中的利用外资综合排名上升至第三位,并连续八年被列为“浙江省先进开发区”。建区以来,湖州开发区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着力营造有利于投资创业的良好环境,已成为长三角地区吸纳外资和集聚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平台。
区位环境 湖州开发区地处长江三角洲经济圈的地理中心,东邻上海,南接杭州,西连苏皖,北濒太湖,与上海、杭州、宁波、南京、苏州等长三角大中城市的距离都在“200公里合理交通半径”之内,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环境优势。318国道、104国道、长湖申航道、宣杭铁路、杭湖宁高速公路,明年建成的申苏浙皖、申嘉湖高速公路都在区内通过。经过杭宁高速,至杭州只需45分钟,至南京只需1.5个小时;申嘉湖、申苏浙皖高速公路贯通后,至上海仅70分钟即可到达。随着宁杭、湖苏沪城际轨道的建设,交通将更加便捷,优势将更加明显,与上海、南京、杭州等大中城市的“同城”效应将真正实现。
要素资源 湖州是国内国民教育程度最高的城市之一,周边高校云集,人力资源十分丰富,应用型、技能型专业技术人才充足,在开发区投资建厂,可就近获得各类高素质专业人才和智力支持。在交通运输、水、电、气等运行成本方面的比较优势明显。区内建有年吞吐量110万吨的铁公水联运中转码头、年供蒸汽60万吨的热电厂、日供水10万吨的水厂和污水处理厂以及四通八达的管道燃气网等设施。区内土地资源较为丰富,只要是符合产业导向的好项目,用地都能及时供给。据浙江省民营经济研究院的调查显示,湖州企业的商务成本在浙江省11个地、市中最具优势。随着“长三角”地区产业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发展态势的加速形成,湖州开发区的要素资源优势将更加明显。
发展平台 经过十多年的开发建设,湖州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具备“九通一平”的标准,适宜各类投资的需要。目前已建成区域20平方公里。2005年以来,启动建设了西南商住区、杨家埠工业区、国家级出口加工区和南太湖科技创新中心四大平台。其中,西南商住区、杨家埠工业区两个区块的基础骨干工程将于明年全部建成,届时,可新增15平方公里的发展空间;出口加工区规划面积2.25平方公里,已由浙江省政府上报国务院审批,各项筹建工作正在加快推进之中。南太湖科技创新中心是面向全市的一个科技功能平台,旨在积极引进科研院所和国内外优秀技术团队,努力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提升湖州市和湖州开发区的产业科技水平。通过四大平台的建设,未来几年,开发区的承载能力将进一步提升,发展功能也将更趋完备。
主导产业 坚定不移地实施“外向带动、工业立区”战略,着力加快产业集聚。经过几年的发展,区内已初步形成了生物医药,新材料,机电、汽配与环保设备,电子信息等主导产业。特别是环保(水处理)和生物技术产业,已成为开发区发展速度最快、最具竞争力的优势和特色产业,显现了广阔的发展前景。陶氏化学、英美资源、台湾统一、日本三菱等一批全球500强和国际著名企业,以及新加坡万德电子、金陵药业、上海复兴等20多家国内外上市公司先后进驻开发区投资兴业。截止2005年底,外资企业超过142家,符合主导产业导向的超过九成,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速,20家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产值、销售收入、利税和利润贡献率分别占到38.2%、59%、74.5%和89.1%,在引领发展中的前沿性、高端性和竞争性日益显露。
服务机制 “服务效率最高、服务结构最佳、发展环境最好”是湖州开发区的不懈追求。秉承“项目就是生命,服务就是环境”的发展理念,湖州开发区积极打造“开明、诚信、规范、有序”的服务品牌。开发区内,工商、税务、海关、商检、金融等各类服务机构齐全,教育、医疗、娱乐等社会服务功能完备,尤其是企业服务机制规范高效。按照“全程、优质、高效”的要求,对进区企业积极推行“一门受理,协同推进、限期办结”为主要内容的审批服务流转机制,着力强化项目前期的“全程代理制”,不断简化项目审批手续,优化服务,提高效率。“零距离服务”、“契约式服务”等创新举措,进一步确保了项目从咨询、审批、筹建、开工直至生产运营的全过程跟踪服务。经过十多年的不懈努力,湖州开发区已经形成了机构完备、功能健全、接轨国际惯例并有自身特色的投资服务保障体系。
扶持政策 除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外资企业各项优惠政策之外,湖州开发区对进区项目区别情况给予特别优惠。对国家级和省级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奖励1—2年的优惠税收政策。根据投资密度、科技含量等参数,在基准地价基础上,给予土地政策分级优惠,对产业结构调整具有重大意义的高新技术项目给予土地政策重点倾斜。制定了资金扶持政策,重点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力度。围绕“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企业发展诉求,努力做到“开发区本身无规费”。对入住南太湖科技创新中心的科技单位,其实施的研发项目、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除继续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给予支持以外,免收各类地方规费。两年内无偿或低租金提供科研场所和产业化厂房。对落户区内的投资企业,开发区本级不收取任何行政规费。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广的项目,试行“税外无费”改革,最大程度地减免行政事业类规费,努力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单位:湖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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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耿为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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