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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经济开发区是浦江县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开发区紧靠浙赣铁路和杭金衢高速公路,交通便捷,地理位置优越。规划总面积3.8平方公里,94年8月被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为省级经济开发区。 自建区以来,开发区坚持“以工业为主,以吸引外资为主,以拓展出口为主,致力于发展高新技术”的建区方针,以培育县域经济新的增长点,建设现代化的新城镇,树立对外开放的新形象为工作目标。经过十年的开发建设,区内的道路、通讯、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日趋完善 ,宾馆、银行、学校等配套设施一应俱全,逐步完善了与 市场经济相接轨的投资环境。截止2000年底,全区累计已引进工业项目 165个,总投资6.1亿元,其中外商投资项目6个。上海“绿叶”衬衫、“永生”金笔和河北“华夏”胶带等一批国内知名企业也纷纷在区内“落户”。目前,区内已初步形成了水晶、磁性材料、电子、服装、针织、制锁、合成纤维、木 制品、食品等为主的产业结构。 2000年实现工业产值11亿元,出口交货值2.18亿元。为了扩大发展空间,从今年开始,开发区按照“两翼拓展,一区两园”的发展思路,推出了互通工业园区和龙潭工业园区,并以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低廉的投资成本,为外来投资者提供了良好的创业平台。 在新世纪里,开发区将以园区建设为载体,以完善的基础设施、优惠的政策、良好的服务迎接海内外客商的光临、投资与合作。
优惠政策
一.税收优惠政策: ⑴.区内企业当年技改投入项目的固定资产,经地税务部门审核,报上级税务部六批准,允许企业在规定年限内加速固定资产折旧。 ⑵.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可相应调整帐户,所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可以计提折旧。 ⑶.企业为开发新,研制新产品,所购置的试制用关键设备,测试仪器单台价值10万元以内的设备,可一次性列入管理费用。 ⑷.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各项费用,超过销售收入1%的部分,经批准允许按实列支;盈利企业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达到10%以上,其当年实际发生的费用,除按规定据实扣除外,年终经县地税局审核批准后,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直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⑸.企业建立科技机构,举办职工技协,开展有偿技术服务,支付给科技人员的奖金(附劳费),经县地税局批准按技术贸易收入的直接抵扣计税所得额。 ⑹.企业引进用(聘用)外地技术人才,代销人员等业务骨干,支付给对方单位或个人的一次性补偿费,凭收据经县地税局审核后,允许税前扣除。 ⑺.企业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经县地税局批准免交企业所得税。 ⑻.企业在规定的工资基础上,报经县地税局批准,允许上浮20%,凡实行“工效挂钩“形式计提的工资,在真实.合理的基础上经批准允许按实列支。 ⑼.企业综合利用本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并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作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所得,经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五年,利用其他企业废弃物并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而兴办的企业,经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⑽.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的投资,其投资的国产设备40%部分,手续的按税收管理权限报批后,杏从企业技改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二.财政扶持政策: ⑴.凡是进区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在300万元以上的,自投产之日起,三年内财政予以扶持,扶持额的计算方法:新办工业企业扶持额=相当于当年实缴增值税留县部分*70%+相当于当年实缴企业所得得税留县部分*100%。 ⑵.符合产业政策,具有一定科技含量,固定资产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基础上,土地出让价格可下浮10-20%。县外企业进区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具有一定科技含量,固定资产投资在所不惜000万元以上的基础上,土地出让价格可下浮10-40%。 ⑶.增加自营出口企业(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创汇贴息。自营出口企业,凭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出口核销证明,给予出口创江贴息,具体标准为:以上一年出口创汇实绩为基数,基数内每创汇1美元由县财政贴息3分人民币,超基数增长部分每创汇1美元息6分人民币。 ⑷.自营出口企业出口额达到500万美元以上,由财政奖励人民币20000元,超过1000万美元以上,奖励人民币40000元。
三.其他政策: ⑴.在符合信贷政策的前提下,企业自营出口增长与信贷规模的增长力求保持同步,自营出口企业开立基本帐户的行(社)应根据自营出口企业上年度自宫出口汇额的3-50%给予优先安排贷款。出口退税专款和对自营出口在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因出口退税滞后引起资金紧张,由财政垫借退税款事宜。 ⑵.对进区企业的审批事项实行全程代理服务制。开发区全面推行全程代理服务制度,由专人免费为企业输相办手续。 ⑶.区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衽“一个口子收费“。进区企业减半收取电力增容费和电话初装费。对其他涉企收费项目,凡不符合收费规定的一律予以退回。
组织机构
浦江经济开发区服务机构 (1)办公室:担负财务后勤人秘档案、行政协调等服务性工作职能。 (2)经济发展局:担负开发区范围内的企业管理、重点项目的实施、招商引资工作等职能。 (3)国土规划建设局:担负开发区总体规划实施、国有土地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职能。 (4)企业办公室
浦江经济开发区中介服务机构 一.浦江公证处(联系电话:0579-4182029) 1、主要任务 保障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预防纠纷,减少诉讼,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证国家法制的正确实施。 2、业务范围 证明法律行为;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办理与公证有关的法律事务;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办理提存。 二.浦江税务师事务所(联系电话:0571-4108525) 税务师事务所将本着“客观、公正、求实、保密”的原则,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努力维护国家权益和纳税人的合法利益,在税务代理上,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努力做到优质服务,牢记“为纳税人服务,为税收事业服务”的宗旨,接受纳税人的委托,从事下列范围的税务代理业务: 1、代办税务开业登记、注销登记、税务发票购印; 2、代理记帐、报税会计、纳税申报、延期申报、补交税款手续; 3、代理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手续、政策性减免税资格认定手续; 4、代理出口货物退税手续、税务复议、行政诉讼; 5、审查纳税情况,进行纳税辅导,开展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 6、制作涉税文书,进行税收、会计业务培训。 三.普信会计师事务所(联系电话:0579-4112807) 业务范围包括各种行业及企事业单位的审计报表、验证资本、资产评估、会计顾问、工程预决算审计、会计咨询以及承办企业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四.中国农业银行浦江支行郑家坞理处(联系电话:0579-4316177) 该银行以“信誉第一、客户至上、竭诚服务、方便迅速”为服务宗旨,建立起了一套正规化、科学化的管理制度,实行全国联网结算,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办理存款、结算、汇兑、储蓄及人民银行批准的其它业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