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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经济开发区
发布时间: 2006-10-27 信息来源: 来源: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概况:

  瑞安市位于中国黄金海岸线中段,上海经济区和厦漳泉金三角之间,中国改革开发和经济发展地区--温州的腹心,是浙南新兴的工贸港口城市。这里气候宜人、物产丰富、商贸发达、人才辈出,海、陆、空交通便利,历来是浙南闽北的主要工业生产基地和货物的集散地,是温州南翼的经济中心。改革开发以来,瑞安列为中国首批沿海经济开发区,着力发展市场经济,积极探索发展股份民营经济,形成了颇具特色人温放经济新格局,促进了经济和城市迅速发展。率先跨进全国百强县(市)行列,被评为中国明星县(市),全国科技先进县(市)、全国体育先进县(市)、浙江省卫生城市。
  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位于瑞安市东部沿江区域,紧接市区,是瑞安城市发展的中心地段,规划开发面积7.86平方公里。开发区享受沿海开发域市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所有优惠政策,坚持"以工业为主,利用外资为主,拓展出口为主,致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及其产品"的办区方针,按照城市新区的规划要求,区内规划设置工业、高新技术产业、码头、仓储、商贸、住宅六大功能区块,并设置轻工、机械电子、水产食品加工等若干特色开发小区。经过六年的开发建设,区内基础设施日臻完善,2.04平方公里首期开发已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就,以出口产品生产为主,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的轻工、机械、水产品加工产业群已形成,开发区步入良性滚动开发轨道。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瑞安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具有市(县)级经济管理权限,实寿一幢楼一条龙服务办事,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投资者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天瑞地安,人杰兴旺",瑞安经济开发区是一块吸引投资发展的宝地,遵循加快改革开放的方针和外行内联的原则,实行全方位开放,致力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出口产品生产,鼓励创办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向型、规模型企业。进区企业在这里可享受国家级开发区的优惠政策。同时,实际投资2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高新技术项目还可享受地价下浮20%的优惠,免交建设规费等。
  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法人,各类经济组织和个人,进区投资开发,创业发展。

开发区主任:张加波
通讯地址: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心区毓蒙路
邮编:325200
招商热线:0577-5605538
传真:0577-5605691
电子信箱:raedz@mail.wzptt.zj.cn
上海办事处:
通讯地址:水城南路51弄宝石公寓17-19号101-102
电话:62083459 62756275
邮编:201103

优惠政策:

第一条
   为了鼓励国内外各界人士积极引荐外国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及各省、市、自治区的企业、组织和个人(以
下简称客商)前来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投资,加快开发区的建设步伐,特制订本奖励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引荐符合开发区产业导向等有关规定,在开发区投资举办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生产性的中外合
资、合作、外商独资项目(以下简称外资项目)以及本市以外企业、组织和个人的投资项目。
第三条
   奖励对象:凡是引荐上述项目成功者,无论华侨、港、澳、台同胞,外国人士还是境内公民,均可享受本办
法规定的奖励。项目的成功,以该项目批准进区、注册资金到位、领取营业执照、竣工投产为标准。投资项目引荐者应向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提供项目信息、投资者真实意向和有关资料,并在项目的联络和洽谈中,积极发挥中介作用,有效协助和推进该项目的进区投资建设并投产。
第四条
   奖励标准以所引荐的项目注册资金为依据。
1、外资项目按外商实际到位投资额计奖:外商实际投资额在20万美元至50万美元的,按千分之一点五比例提奖;50万美元至100万美元的按千分之二比例提奖;100万美元至200万美元的,按千分之二点五比例提奖;300万美元至500万美元的,按千分之三比例提奖;500万美元以上的大项目或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给予重奖。
2、高新技术项目,经省级以上科委确认属高新技术并有显著效益的,按到区实际投资额的千分之三比例提奖。
3、内资项目,按本市以外资金实际到区投资额的千分之一点五比例提奖。
第五条
   奖励的兑现,应在引荐的项目投资者如期出足资金,并经注册会计师验资出证,投资项目正式竣工投产之后。
第六条
   投资项目引荐者应填写《招商引资奖励审批表》,并附项目业主证明、验资报告、工商执照等资料,由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审核提出奖励意见,报经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后实施奖励。
第七条
   凡国家工作人员(开发区招商工作人员例外)成功引荐投资项目,可比照本规定享受奖励,其奖金按第四条规
定的奖励标准的50%发给。
第八条
   本办法由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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