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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商会在温州紧急召开玻璃镜片保障措施调查应诉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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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22日,土耳其外贸署发布通告,宣布对原产于中国的玻璃镜片(海关编码:9001.40.41.00.00)开展保障措施调查。土方在通告中称,2000年至2002年1-9月,我对土出口玻璃镜片数量分别为97099片、263381片和1318653片,出口额增幅分别达28%、60%和98%。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统计显示,2000至2002年我对土玻璃镜片出口额分别为9万、20.5万和38.2万美元。涉案企业约10家,其中大部分属江苏、浙江企业。
保障措施与反倾销不同,是进口国在公平贸易条件下采取的产业救济措施,调查对象针对出口国整个产业而非个别企业,调查期限短,并且所作出的裁决是终局的。保障措施的救济措施包括数量限制、关税配额以及提高关税,实施期限一般为四年。为做好应诉组织动员工作,轻工商会于2003年2月12日在温州紧急召开玻璃镜片保障措施调查应诉工作会议。江苏、浙江外经贸厅、温州市外经贸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出口企业参加了会议。会议通报了案件进展情况,并就调查问卷的填报和下一步应诉作了宣传发动和部署。会上轻工商会直接下发了调查问卷,并就调查问卷的填报对企业进行了辅导。
从各参会企业反映的情况看,玻璃镜片生产企业主要在江苏省丹阳市,温州本地企业已不再生产,几家公司均属代理出口,货源由丹阳企业提供。企业普遍认为,土耳其市场容量小,利润薄,贸易壁垒多,并且裁决随意性较大,建议应诉工作分两步走,先做好调查问卷的填报工作,再根据土方反映决定是否应诉。轻工商会基本同意分两步走的应对方案,希望企业抓紧做好调查问卷的填报工作,然后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和企业意愿开展应诉工作。
(厅公平贸易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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