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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
审批事项: 
 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资格申请流程
服务对象: 
 
申报条件: 
 经营者经工商登记、有进出口经营权或外商投资企业资格证书,三年内没有因非法经营受过国家刑事、行政处罚,方可进行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资格申请。
报送材料: 
 1、加盖企业公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登记申请表》;
  2、《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4、企业简介。
申报程序: 
 1、电子钥匙申领请点击:
中国国际电子网(www. ec.com.cn)→电子钥匙申领,具体办理在大厅一号窗口,联系电话:
0571—87701941。
取得CA电子钥匙(可查阅CA电子钥匙申请流程)的经营者,通过商务部产业司---网上政务系统---出口管制政务平台,自行报送许可证电子申请数据,网址:
http://cys.mofcom.gov.cn/index.shtml)。
2、电子数据申请表受理后,经营者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报送省外经贸厅,经主管部门初审后,转报商务部,经商务部审核通过。
3、经营者网上申请权限开通,即可进行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申请。
工作时限: 
 自收到书面材料后,正常办理时限为十个工作日。企业获得经营许可后,方可进行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的申请许可。
其他: 
 
审批依据: 
 1、《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2005年第29 号令以及《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2、商务部关于敏感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行政许可制度改革的通知(商技发[2005]548号)
3、敏感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相关的法律法规
责任处室: 
 机电处
 表格下载:
表格名称  无表格下载 样表名称  无样表下载
 下载表格说明:
1、 鼠标(右键)点击表格名称进行下载
2、 在弹出的提示框中选择“将文件保存到磁盘”,并进一步将表格(文件)保存到本机磁盘上(如桌面,c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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