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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进口关税配额核销和延期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12-21   来源:对外贸易处
    

 

各有关企业:

200811日起,商务部将正式启用新版“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系统”,原系统停止运行,为做好新旧系统的交接工作,保证2008年食糖、羊毛和毛条进口关税配额证的正常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延期的办理。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规定》,当年1231日前从始发港出运,需在下一年到货的进口关税配额农产品,最终用户需持《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及有关证明单证到我厅申请延期。我厅审核情况属实后,将企业有效单证传真至商务部审批,延期最迟不得超过下一年2月底。

二、2007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的核销问题。请各有关企业尽快核销已完成进口报关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并于1227之前将配额证正本及报关单送我厅(外贸处),以免影响企业2008年配额申领。200812日起将在新系统中办理核销工作,因延期、报关延迟等原因未能在旧系统中核销的,最迟核销期不超过20083312008年的配额核定量按今年的实际进口核销数量计算。

三、2007年羊毛、毛条《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退回问题。为不影响企业2008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的申请,请各企业于20071229日前退回2007年未使用的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证,未按规定退回的视同未完成进口,将等比例扣减2008年可申请数量。

特此通知。

 

 

                                浙江省外经贸厅

                                 200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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