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外经贸办发贸〔2008〕32号
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办公室关于
举办外贸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扩权县(市、区)外经贸局:
2007年以来,国家对进出口贸易政策进行调整,出台了一系列新的管理办法。为适应新的政策和措施,帮助企业提高外贸业务水平和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根据2008年厅系统培训计划安排,我厅将举办全省外贸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08年6月23—25日,23日上午12点前报到,25日下午3点培训班结束。
地点:杭州长桥宾馆(杭州玉皇山路阔石板62号,总机:0571-87077818转)。
二、培训对象
近几年新获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各类进出口企业负责人或业务主管1—2人。也欢迎各市、扩权县(市、区)外经贸局派员参加。
三、培训内容
1、进出口贸易实务;
2、海关通关实务;
3、进出口退税政策;
4、外贸管理及扶持政策;
5、贸易促进政策;
四、培训费用:750元/人(含食宿、资料费等),交通费用自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外经贸厅外贸处 冯 伟、曹 茜
电 话:0571-87051783/87051863
请各市、扩权县(市、区)外经贸局精心组织并于2008年6月16日前将报名表回执汇总后发邮件至省外经贸厅。
特此通知。
附件:1.报名表回执
2.宾馆交通路线
二○○八年六月四日
抄送:本厅:领导(金),人事处,外贸处(3)。
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办公室 2008年6月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