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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在开发区管委会职能方面有新举措
开发区管委会既有政府管理职能,又承担开发建设的具体任务;既要为企业代办各项事务,也要办理自身开发建设过程中各种手续。开发区是当地发展变化最大的区域,开发建设过程中的各种事项,几乎都涉及当地各个政府部门的职能。由于开发区管委会没能够建立健全必要的职能部门,并授予相当的权限,而影响开发区工作的情况时有发生。开发区建设发展对当地经济总体有利,但就当地某些政府部门,乃至某些工作人员而言,却可能是不利的。政府部门的职能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且上下自成体系。在当地领导高度重视开发区建设、协调力度较大时,一些部门会有所退让,把部分职能放到开发区管委会,但是,一旦情况有变(如系统强调垂直领导、当地主要领导更换等等),就又会出现反复。为有利于开发区建设和发展,最近江苏省委、省政府作出决定,授予昆山开发区省辖市经济管理权限。昆山只是一个县级市,而昆山开发区被授予省辖市经济管理权限后,必将得到更快的发展。
开发区处
200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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