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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16家企业获输欧纺织品资质
发布时间: 2008-02-14

    自2008年1月1日我国政府对部分输欧纺织品实施资质管理以来,在市外经贸局的宣传与协助之下,我市已有青田外贸公司等16家企业获得纺织品输欧资质,其中生产企业8家,流通公司8家。

    2007年9月,我国政府与欧盟就纺织品问题达成共识,决定于2008年1月1日起,对T恤衫、亚麻衫等10个类别的纺织产品出口取消配额限制,实施双边监控,实施期为一年,至2008年12月31日。2007年10月,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中国纺织品工业协会和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公布了《2008年对欧盟双边监控纺织品出口企业资质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根据《标准》规定,输欧资质标准为:相关企业须符合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从事纺织品出口贸易二年(含)以上;上年度输欧纺织品对欧盟出口1万美元(含);在知识产权、环境保护方面连续3年没有违规行为;依法纳税的一般纳税人;符合有关商会、协会的有关行业自律要求。
    2007年我市纺织品出口14604万美元,占全年出口额的19.5%,但出口欧盟仅3584万美元,涉及双边监控纺织品仅10多万美元。长期以来,由于T恤衫等输欧纺织品实施配额管理,我市纺织品出口企业很少涉及此类配额管理纺织品。此次取消配额管理,对我市纺织品出口企业来说是一个难得的机遇,相关企业应积极争取获得输欧纺织品出口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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