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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港签署能源合作谅解备忘录
发布时间: 2008-09-01 来源:商务部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香港特区政府日前在此间就未来20年内地向香港持续供应核电和天然气达成共识,并签署谅解备忘录。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出席了签署仪式并致辞。
  根据备忘录,中央政府支持广东核电公司在原有协议基础上,续签20年供电协议,原则上供电量不低于现有供电水平。中央政府也支持向香港供应天然气,包括支持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在现有海上天然气供应基础上,续签20年长期供气协议。
  此外,双方原则同意就使用已规划的“西气东输二线”向香港供气,开展可行性研究,以及在内地与香港共同建设天然气接收站,向香港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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