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外经贸
 
 
经济合作频道
首页 | 工程承包 | 劳务合作 | 境外动态 | 境外企业 | 相关机构| 境外环境 返回主频道
无标题文档
“2005-2006年度...
关于召开“美国对我出口聚...
关于进沪车辆需申领环保标...
关于第16届华交会浙江交...
商务部关于下达纺织品临时...
国家税务总局 商务部关于...
 
 
无标题文档
站内搜索 [高级搜索]
关键字:
 
 
您的位置:  经济合作频道 > 外经动态 
恢复两岸渔工劳务合作 首批大陆渔工登船
发布时间: 2006-12-07   来源: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519日,恢复两岸渔工劳务合作首批大陆渔工登船仪式在福州市平潭县前镇东澳码头举行。 中午12时,商务部合作司司长吴喜林宣布渔工开始登船,首批12名大陆渔工持登轮证,经口岸边防官员检查,登上台湾渔船。台湾渔船鸣笛致意,缓慢启程驶离口岸。这标志着暂停近5年的两岸渔工劳务合作正式恢复。

 两岸渔工劳务合作是两岸经贸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动两岸经贸交流和促进台湾渔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此次,两岸渔工合作在暂停近5年后又重新启动,是从台湾渔业界的现实利益出发,顺应台湾民意的,对两岸都有利,大陆方面将继续予以推动和促进。目前两岸民间行业组织已建立了对口协调机制,并以协议的形式确定了包括确定渔工最低工资标准、投保人身意外及医疗保险、建立渔工风险保证金制度、突发事件处理机制、渔工投诉制度、使用统一合同文本、定期通报制度等一系列具体措施,要求大陆经营公司规范派遣,台湾渔会和船东规范用工,以保证在机制和制度上有效保护大陆渔工的正当权益。
  福建省副省长叶双瑜出席仪式并致辞。国家相关部门、大陆试点省份代表、海峡两岸渔工劳务合作协调委员会、台湾渔业对口机构、有关渔业民间组织及渔业公司代表、外派渔工家属等近300人参加了登船仪式。作为首批试点省份的代表,我厅外经处领导和有关人员也参加的登船仪式。


  相关文章

 

首页 | 意见征集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 关于我们 | 郑重声明 | 怀念旧站

CORYRIGHT (C) 2002 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或设立镜像
浙 ICP 备 020007 欢迎提供宝贵意见 中国·浙江 杭州市延安路468号(310006)
本网站由 杭州思福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设计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