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外经贸贸发〔2006〕116号
各市外经贸局,各有关品牌出口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出口名牌战略,加大对出口名牌商品的宣传和推介力度,促进自主品牌对北美市场的出口,提升名牌出口商品知名度,商务部拟于2006年7月在美国拉斯维加斯举办“中国品牌出口商品美国展”(以下简称“美国展”)。为配合部做好招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美国展”基本情况
1.展会名称:中国品牌出口商品美国展China Brand Show
2.展会时间:2006年7月25日至28日,展期4天。
3.展出地点:美国拉斯维加斯会展中心
Las Vegas Convention Center
4.展会规模:设150个摊位,全部实行特装。
5.参展商品:展品分家电电子、纺织服装和轻工消费品三大类,其中家电电子产品包括家电、小家电、数码产品、通讯产品、日用电子产品等;纺织服装包括面料、西服/礼服、休闲服、防寒服、皮衣、家用纺织品、针织品、内衣、服饰等;轻工消费品包括礼品、装饰品、玩具、文具、箱包、鞋、陶瓷、玻璃器皿、家用工具、家居用品、卫浴洁具、家具、钟表、乐器、体育用品、化妆品,其它。
6.主办单位:商务部
7.我省承办单位:浙江省国际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二、参展企业
根据商务部要求,获得“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奖励的企业必须全部参展,鼓励省(市)重点培育的出口品牌企业参展。根据省财政厅和我厅的联合发文《关于对获2005-2006年度“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的企业进行奖励的通知》(浙财企二字[2005]44号),我省(不含宁波)共有31家品牌企业(详见附件6)获得专门用于开拓国际市场的品牌奖励资金,请各市外经贸局通知有关品牌出口企业积极参展。
三、参展费用
费用预算具体见附件1。
四、报名要求和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做好有关“美国展”招展工作,抓紧落实好参展企业,并请参展企业填写《参展申请表》(附件2)、《展品申报表》(附件3)、《参展人员报名表》(见附件4)和《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5),并于4月5日前报省厅(外贸处,下同),同时报承办单位。
2.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携带既能反映我国生产技术水平,又适应欧盟和美国市场需求的优质商品参展。杜绝假冒伪劣商品参展,避免侵权商品出现。
3.关于摊位数量:由于“美国展”全部实行特装,不搞标准摊位,参展企业的摊位数要在2个或2个以上。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外经贸厅外贸处:沈文化 电话:87706059
庄谨 电话:87706055
传真:87706163
浙江国际广告公司:翁捷 电话:85150937
刘勤 电话:87054667
传真:85150669
特此通知。
附件:1、费用预算表
2、参展申请表
3、展品申报表
4、参展人员报名表
5、企业基本情况表
6、品牌企业名单
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抄送:本厅:领导(冯、金),办公室,财务处,外贸处(4)。
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办公室 2006年3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