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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
审批事项: 
 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服务对象: 
 全省出口许可证申领企业(不含宁波)
申报条件: 
 (一)网上申请有配额的申请人用电子钥匙,登录商务部配额许可证局网站,点击网上企业申领链接,进入许可证网上申领平台,点击相应的“许可证件申领系统”,根据出口合同内容,按要求如实地在线逐项填写、保存、上报申请表电子数据。
(二)书面申请经营者填写相应的许可证申请表。
有效的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
首次申请的经营者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
(1)营业执照;
(2)加盖经营者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经营者资格证书》;
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审批部门颁发的《批准证书》;
报送材料: 
 

1.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表(样张)


2.出口许可证申请表(样张)


3.输欧盟纺织品出口许可证申请表(样张)


4.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申请表(样张)


5.输美纺织品出口许可证申请表(样张)


6.输美纺织品原产地证申请表(样张)


7.输欧盟手工制品证申请表(样张)


8.输欧盟丝麻制品产地证申请表(样张)


9.输土耳其丝麻制品产地证申请表(样张)


10.输土耳其纺织品产地证申请表(样张)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申请表(样张)


12.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样张)

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请
有配额的申请人用电子钥匙,登录商务部配额许可证局网站,点击网上企业申领链接,进入许可证网上申领平台,点击相应的“许可证件申领系统”,根据出口合同内容,按要求如实地在线逐项填写、保存、上报申请表电子数据。

(二)书面申请
经营者填写相应的许可证申请表。

有效的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

首次申请的经营者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
(1)营业执照;
(2)加盖经营者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经营者资格证书》;
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审批部门颁发的《批准证书》;


流程示意图      
工作时限: 
 材料齐全的情况下,进口、自动进口(不含农产品)许可证10个工作日完成;农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及关税配额证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报商务部,待商务部审批同意后发证;出口、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3个工作日内完成;纺织品许可证撤换证申请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上报商务部或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其他: 
 联系人:黄洁/汤晓菁 联系电话:0571-87051315/6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2001年第332号令)

《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外经贸部2001年第12号令)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暂行办法》(商务部、国家发改委2003年第4号令)

《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令 2004年第26号)

《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7号)

《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8号)

《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20号)
责任处室: 
 对外贸易处
 表格下载:
表格名称 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申领表格 样表名称  无样表下载
 下载表格说明:
1、 鼠标(右键)点击表格名称进行下载
2、 在弹出的提示框中选择“将文件保存到磁盘”,并进一步将表格(文件)保存到本机磁盘上(如桌面,c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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