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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
审批事项: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服务对象: 
 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申报条件: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外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报送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


业批准证书


(5)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申报程序: 
 

登录http:/iecms.ec.com.cn/iecms/index.jsp 提交电子数据→打印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到市级以上外经贸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外经贸主管部门在《登记表》上加盖备案登记印章。

工作时限: 
 3个工作日
其他: 
 本对外贸易经营者作如下保证: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二、遵守与进出口贸易相关的海关、外汇、税务、检验检疫、环保、知识产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法律、法规、规章。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核、生物、化学、导弹等各类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法规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不从事任何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四、不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五、在备案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信息是完整的、准确的、真实的;所提交的所有材料是完整的、准确的、合法的。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上填写的任何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到原备案登记机关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的变更手续。以上如有违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对外贸易经营者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1、备案登记表中“组织机构代码”一栏,由企业、组织和取得组织机构代码的个体工商户填写。 2、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承担有限/无限责任。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承担无限责任。 3、工商登记营业执照中,如经营范围不包括进口商品的分销业务,备案登记机关应在备注栏中注明“无进口商品分销业务”。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
责任处室: 
 对外贸易处
 表格下载:
表格名称  无表格下载 样表名称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下载表格说明:
1、 鼠标(右键)点击表格名称进行下载
2、 在弹出的提示框中选择“将文件保存到磁盘”,并进一步将表格(文件)保存到本机磁盘上(如桌面,c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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