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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国际经济合作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6-12-07   来源: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浙外经贸经发〔2006297

 

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组织企业

参加第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国际经济合作展的通知

 

各市、扩权县(市、区)外经贸局,省、部属外经企业:

第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作为中国东盟建立对话伙伴关系15周年纪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于今年10月在广西南宁举行。博览会将继续设立“国际经济合作区”展区。该展区既是展示我国企业“走出去”成果的重要窗口,也是全面深化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合作关系,巩固现有合作成果,积极开拓新的合作领域、项目和方式的一个机遇。为做好参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博览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61031113

地点:广西南宁国际会展中心1号展厅。

二、  参展范围及形式

(一) 范围

中国与东盟十国及世界各国从事境外投资、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电信服务、金融服务、资源开发、加工贸易等企业。

(二) 形式

实物、模型、多媒体、辅以图片、样本等多种展示形式和项目对接洽谈、推介会、论坛等多种交流形式。

三、  参展费用

(一)标准展位费10000/个(包括三面围板、一条楣板、二盏射灯、一张桌子、二张椅子),室内净地1000/平方米。

(二)参展人员费用:食宿费用自理。

四、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参展企业报名。请各市外经贸局于725日前将本市及本市扩权县(市、区)参展企业的《参展报名表》(见附件)汇总后报省外经贸厅,省、部属企业直接向我厅报名。

(二)为便于联络,请各单位于725日前把本单位筹备东盟博览会的联系人及联络方式报我厅。

(三)联系人:何晓群  电话:0571-87706136

传真:0571-87706047

特此通知。

 

    附件:参展报名表

                                  二○○六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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