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导致辞 - 机构介绍 - 政务信息 - 统计数据 - 政策法规 - 政务大厅 - 返回主站 -
1、企业携上述报送材料向所属市或扩权县外经贸部门申报;2、经所属市或扩权县外经贸部门初审后报省外经贸厅审核;3、省外经贸厅审核后签发自动进口许可证号,并通过电脑管理网络将申请内容报商务部备案;4、向申请企业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动进口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