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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外经贸发展“十一五”规划
发布时间: 2007-12-07  
 
 
前  言
《浙江省外经贸发展“十一五”规划》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编制的外经贸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和实施好这一规划,对于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和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制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为明确未来5年我省外经贸发展的指导方针,提出符合省情、顺应发展要求的外经贸工作目标和重要措施,特制定本规划。
 
一、 现实基础和发展背景
(一)“十五”主要目标执行情况
“十五”计划实施以来,我省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抢抓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全球产业结构加快调整的机遇,着力推进外经贸各项工作的加快发展,实现了外贸进出口持续快速增长,吸收外资创出新水平,“走出去”有了新进展,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
“十五”制定的进出口、出口和进口年均增速指标,分别高出计划目标20.0个、21.6个和14.5个百分点,进出口总额、出口额和进口额年均增速分别达到31.0%、31.6%和29.5%。2005年全省进出口总额达到1073.9亿美元,出口额达到768.0亿美元,进口额达到305.9亿美元。
“十五”制定的实际引进外资年均增速指标,高出计划目标28.8个百分点。实际引进外资年均增速达到36.8%,五年累计实际引进外资252.2亿美元。
“十五”期间,累计完成国外经济合作营业额62.6亿美元,超过计划目标32.6亿美元。
对照“十五”计划,各项外经贸结构指标基本完成。2005年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出口额之比为21.2:35.5:43.3,民营企业出口比重超出目标18.3个百分点,出口主体结构调整效果明显;机电产品出口占出口总额的比重已达到39.4%,超出目标4.4个百分点;对发展中国家(地区)出口占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38.8%,超出目标13.8个百分点。
总之,外经贸发展“十五”计划制订的主要预期目标如期完成,多项主要指标以高出计划目标一倍以上的速度快速增长,全省外经贸发展处于机遇性的快速扩张阶段。
(二)“十五”发展基本特点
对外贸易上了新台阶。“十五”期间,外贸大省地位进一步巩固。2005年,我省外贸总额突破千亿美元,成为全国第四个上千亿美元的外贸大省,一般贸易出口、贸易顺差、纺织服装出口和重点出口品牌数均居全国第一。从1980年开口岸,到1995年进出口总额突破100亿美元,用了16年时间,从“十五”初突破200亿美元,再到“十五”末突破1000亿美元,用了5年时间。外贸“四个多元化”战略成效显著。2005年,外贸经营主体突破25000家,民营、外资企业成为外贸出口重要主体,在深度开发传统市场的同时,不断开拓新兴市场,商品出口市场不断扩大。机电产品成为第一大类出口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位居全国第七,加工贸易出口突破百亿美元。
引进外资有了新突破。“十五”期间,我省引进外资地位上升,规模扩大,质量提高,领域拓展。实际引进外资在全国的位次,从2000年的第8位上升到2004年的第5位,合同引进外资从2000年的第9位上升到2004年的第4位。“十五”单个项目平均外资金额达到315万美元,吸收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大项目3078家,合同外资达到379.3亿美元,引进了一些大型外资石化项目、光电项目和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外资领域逐步拓展,服务业和农业外资项目逐渐增多。
外经合作有了新进展。“十五”期间,我省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强了海外市场网络和生产基地建设,境外资源开发起步。五年累计对外投资额接近5亿美元,累计完成外经营业额62.6亿美元,境外投资中方企业数居全国第一,外经营业额居全国第三。我省已在境外设立贸易机构1000多家,在境外开办11家具有浙江特色的商品专业市场,投资23个境外资源开发型项目。一些企业在立足国内的基础上,开始利用国外的科技资源,在国外设立了11家研发中心。
开发区建设有了新提高。“十五”期间,开发区成为我省吸收外资的主战场,成为集聚工业、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平台,成为产业结构调整、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的重要载体。“九五”期末至2004年,开发区累计实际引进外资99.6亿美元,年均增长41.2%,累计出口额437亿美元,年均增长42.3%。开发区产业集聚效应日益突显,成为经济发展重要增长极。
“十五”初,中共浙江省委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决定》明确了大开放促进大发展思路,提出了外贸“四个多元化”和把开发区作为利用外资主战场,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快“两个推动”。经过五年努力,我省外经贸规模不断壮大,开放型经济发展成效显著,出现了三大变化:一是外经贸大省的地位基本确立,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大大增强。外贸进出口额、出口额位居全国第四,实际引进外资额位居全国第五,国外经济合作营业额位居全国第三,国民经济对外贸依存度突破65%,出口依存度突破46%。二是外经贸发展经历了加入世贸组织三年过渡期的考验,实现持续稳定增长,平稳进入“后过渡期”。全省对外开放的环境和格局有了较大变化,浙江成为全国对外开放环境最好的省份之一。三是对外开放由开发区的“点”到先进制造业的“带”,再到探索区港联动等新的经济增长极;外经贸主体从国有企业为主到民营、外资等非公企业日益成为主力军;开放型经济从“引进来”被动承接国际产业转向“引进来”与“走出去”并举,主动参与国际分工。
浙江已经成为“走在前列”的外经贸大省,外经贸发展将进入重要的结构调整时期。
随着世界经济和国际贸易环境的变化,我省外经贸发展中一些深层次的矛盾与问题也逐步显现。国际贸易摩擦增多,出口压力增大,特别是在农产品、纺织服装、制鞋、化工原料等领域尤为明显;国际竞争的手段比较单一,产品进入国际市场以低价格数量扩张为主要竞争手段,自主出口品牌比较缺乏;招商引资产业引导不够理想,第一产业引资少,第二产业中高新技术项目少,第三产业中金融、保险、科研、技术等生产性服务业引资少;开发区发展空间严重不足,土地制约矛盾突出,产业档次仍需提高;“走出去”规模偏小,国际化经营人才短缺。外贸、外资和外经相互融合促进、协调发展有待进一步加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客观存在。
(三)“十一五”发展背景条件
未来一段时期,我省外经贸发展既存在重大的战略机遇,也将面临更大的风险和挑战。
国际经济宏观背景。经济全球化在世界经济格局中的影响将继续加深。世界经济将保持稳定的发展势头,但原材料价格上涨、石油风险、金融风险和恐怖主义将给世界经济带来严峻挑战。全球各主要大国将更加重视区域经济合作,区域间的竞争将更加明显,区域的力量在未来世界经济格局中的作用将更加重要。世界经济在保持持续增长的同时,围绕资源、技术、市场、人才的国际竞争更加激烈,贸易保护主义有新的表现。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方面占优势的压力将长期存在,统筹我省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面临更加复杂的国际形势。
      国内经济发展趋势。未来5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转型期。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自主创新、转变增长方式、构建和谐社会将成为各项工作的主线,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和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步伐有望明显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将加速发展。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阶段,产业结构加速变动,消费结构逐步升级,农村人口加速向城镇集聚,加快发展面临着资源、环境的制约。西部大开发、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中部崛起和东部率先的区域发展战略全面实施。生产要素跨区域流动趋势增强,特别是长三角区域合作与交流更加密切,对我省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区域竞争优势,拓展发展空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十一五”时期是我省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全省将着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努力破解资源环境的制约,实现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着力推进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破除束缚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为新一轮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着力推进社会建设和管理,积极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和人的全面发展。我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和三大产业带的推进将为外经贸发展奠定有力的产业基础,对外开放的区位优势、人才优势、领先优势预期能继续保持,对外开放对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将进一步增强,建设开放大省的条件基本具备。
同时,国际政治、经济等领域的压力和变数,以及国内宏观政策的调整,都将给“十一五”期间我省外经贸发展带来一定影响。我省外经贸发展过程中还将遭遇不少困难:国际贸易壁垒对我省外贸出口的压力不断增大,贸易摩擦增多,特别是纺织品特保、反倾销等对我省块状经济的影响较大。土地等资源要素短缺,将在较长时期内制约外经贸发展,国家实施最严格的土地管理政策将是长期的,外资项目用地矛盾仍将继续存在。随着人民币汇率机制调整,外经贸主管部门宏观管理以及外经贸微观主体企业经营面临新的挑战。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十一五”时期外经贸发展指导思想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和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关键时期。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全面建设“平安浙江”,以建设开放大省为目标,以转变外经贸增长方式为着力点,以增强国际竞争力为核心,实现内源经济与开放型经济的互动发展,提升对外开放的层次和水平,做优外贸,做强外资,做大外经,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全面提高外经贸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
(二)“十一五”时期外经贸工作原则
十一五”时期,我省外经贸工作要遵循《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的“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增强在扩大开放条件下促进发展的能力”总原则。要坚持优化结构,坚持自主创新,坚持统筹发展。
坚持优化结构。进一步优化对外贸易结构,全面提升出口商品的质量、档次和附加值,市场和方式更趋多元化;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结构,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突破要素制约瓶颈;进一步优化对外经济合作的途径和方式,提高“走出去”的水平。
坚持自主创新。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出口商品,提高浙江经济国际风险抵御能力;着力引进先进适用技术、关键设备和现代管理理念,增强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能力,努力增强外经贸的发展后劲。
坚持统筹发展。坚持数量规模扩张和质量效益提高并举,扩大增量和优化存量并举,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并举,出口和进口并举,“引进来”和“走出去”并举。大力推进外贸、外资、外经的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努力实现外经贸的全面协调、良性互动发展。
(三)“十一五”时期外经贸发展目标
对外贸易做“优”。到2010年,进出口规模突破1700亿美元,年均增长10%以上。贸易结构和效益明显改善,出口商品附加值明显提高,形成一批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在出口中占有较高比重,综合竞争力明显增强。
吸收外资做“强”。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保持适度规模,2006-2010年,累计实际吸收外资350-400亿美元,超过“十五”累计数100多亿美元。吸收外资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结构实现优化升级。提高外商在先进制造业、服务业、高新技术、农业和基础设施等领域的投资比重;提高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的能力。
外经合作做“大”。对外投资加快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形成相当规模。2006年-2010年,境外投资年均增长15%,累计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营业额争取突破100亿美元。到2010年,对外投资实现阶段性跨越,成为开放型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经济贡献提高。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着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
“十一五”时期,继续深入实施外贸主体、商品、市场和方式的多元化,在发展中,着力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出口商品的质量、档次和效益,提高本土经济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在增长方式上,从粗放型向集约效益型转变,在竞争方式上,从低价格竞争优势向综合竞争力优势转变,在促进方式上,从鼓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方向转变。
优化外贸主体和方式。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出口品牌的大型外贸企业,加强大型科工贸一体化企业和专业外贸公司互动发展。强化外贸出口有效主体,全面提高民营企业国际贸易能力,鼓励外资企业扩大出口。完善重点企业联系制度,扶持行业骨干企业做大做强。保持一般贸易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发展重点放在贸易营销、技术研发、创品牌等增值较大的环节上。强化一般贸易国际竞争力,形成出口优势行业,促进一般贸易的结构调整。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扩大出口,保持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市场份额。鼓励加工贸易优化升级,推动加工贸易向中高端产品或生产环节延伸和发展,带动本地配套产业发展。大力发展产业带动强、技术示范效应大的加工贸易,同时控制低层次加工贸易发展规模。严格执行劳动、安全、环保标准,规范出口成本构成,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产品出口。
调整对外贸易结构。继续发挥轻纺服装等传统产业出口优势,积极培育国际采购中心。加快实施“科技兴贸”战略,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加快特色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培育若干个重要的国家级汽车及零部件、医药和软件出口基地。鼓励重点机电与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技术研发能力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努力提高机电与高新技术产品的持续出口能力。扶持汽车零部件、船舶、医药、软件、电子信息和新材料产品出口。扶持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加强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建设若干个外向型农业生态示范区,采取多种渠道突破“绿色壁垒”。加快发展进口贸易,扩大进口急需的能源、矿产等自然资源,引进国外先进专有、专利技术和关键设备。建立有效的进口调控体系,提高进口贸易便利化程度。
鼓励品牌出口和开拓市场。鼓励自主品牌企业出口,加大对品牌出口商品支持力度,以纺织、服装、轻工、工艺、机电产品为重点,创建若干个出口品牌。将国内外各种专业展览会作为出口企业推广自主品牌产品的有效切入点,鼓励收购兼并国外品牌。推广跨国连锁经营和网络营销方式,支持企业加快建立自主性国际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获取更大的营销利益。加强上下游生产企业之间,生产和流通企业之间的协作配合,共同构筑更加稳固的国际销售网络。鼓励企业与跨国流通集团的合作,争取进入大型跨国公司的全球供应和采购体系。继续做深传统市场,积极开拓新兴市场,大力拓展边贸市场,针对各种类型国家和地区需求的差异性,提供差异化产品。
发展国际服务贸易。抓住国际服务业转移的重要机遇,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完善管理机制,制定促进政策,加快发展国际服务贸易。支持运输、旅游、广告、咨询、专利使用、计算机信息、金融保险等服务业扩大进出口。支持汉语培训、民族文化、动漫产品、中医药等文化产品扩大出口。鼓励企业在境外设立技术研发、采购分销、物流代理等服务机构,为开拓国际市场提供支撑,不断提高服务业的国际市场份额。重视国际货代的发展,规范货代企业的经营行为,着力培育一批以国际货代为基础业务的国际物流企业。依托口岸和口岸延伸地,加快国际物流中心发展。完善服务贸易进口管理机制,加强对外资服务企业市场准入以及外资货代企业、会展企业省内运营的宏观管理。
提高对外贸易综合效益。引导企业提高出口产品的经济效益,增强比较优势产品的国际市场定价能力。对我省具有较大价格竞争力的优势产品、低价竞销产品和易引发贸易摩擦产品,出台政策指导意见,促进有序竞争。逐步推行出口社会效益监测,在出口企业推动社会责任标准认证,减少粗放型出口企业的生存空间。以自主创新为核心,以品牌、技术和营销为重点,尽快提高出口商品的核心竞争力,制定出口竞争力评价办法。规范出口经营秩序,严格整顿低价竞销。加强对进出口商品的质量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发挥行业协会在本行业出口产品的价格、标准等方面的协调和监督作用。鼓励出口企业合理运用国际贸易规则,根据国际技术和环保方面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出口产品结构和标准。通过举办进口商品交易会,培育进口交易市场,努力形成大宗物资或资源进口交易中心。
 
(二)着力提高吸收外资质量
“十一五”时期,继续积极有效地吸收外资,提高对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消化、吸收和创新能力。吸收外资突出提升技术层次,突出本土特色,突出提高总体效益,促进浙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引导外资产业投向。将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作为吸收外资的主导产业,积极吸收外资改造提升以块状经济基础为主体的传统产业。以提升传统特色产业国际竞争力为导向,鼓励块状经济龙头企业与跨国公司开展多种形式的合资合作。在有条件的地区,引导外商投资电子信息、现代医药、生物环保产业,引进对产业升级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大项目、大企业,发展石化、冶金、船舶和能源等临港工业。限制高能耗、高污染、技术含量低、国内市场饱和的外资项目。在确立国内企业在流通领域主导地位的同时,加大现代物流、咨询、产品研发、金融保险、商贸、旅游和教育文化等服务业领域引资力度。引导企业参与国际项目外包市场,以新设投资、收购兼并、风险投资等多种形式吸引国际服务业转移。大力加强浙港澳台的服务业合作,引进先进的服务业理念和优秀服务业人才。加快农业引资步伐,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积极稳妥地吸引外商投资基础设施建设。
探索有效引资方式。创新吸收外资的方式,扩大引资平台,大力培育招商引资新增长点。从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转变,突破以“绿地”投资为主的招商模式,直接引资与间接引资并重,有效促进跨国并购等方式吸引外资,同时推动企业到海外证券市场上市。将外资并购、海外上市作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盘活现有资产的重要途径。逐步尝试引进外商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基金。大力实施“以民引外”和“以外引外”战略,探索“以贸引外”和“以侨引外”的路子。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强化“以民引外”的力度,拓展吸收外资新空间。经济欠发达地区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物产、矿产、劳动力等资源优势,实现吸收外资新突破。综合性招商逐步向产业化招商转变,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网上招商,借助各类中介组织和会展活动,开展委托招商和商业招商,对重大规划项目赴境外进行对口招商。
强化吸收外资主体。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将吸收外资与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有机统一。制定更加有利于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的导向政策,充分利用竞争机制和市场优势,促使外商转让技术。深度推进我省企业与外资的合作合资,加强在技术、资金、人才、信息等方面的联系,鼓励有条件的本土企业与跨国公司建立战略联盟。着力吸引跨国公司把更高技术水平的加工制造环节转移到我省,研究制定鼓励中小企业与跨国公司配套的措施,支持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与外资企业建立专业化协作关系,对配套企业的市场开发提供必要支持。大力推动民营企业与外资开展营销合作、品牌合作、技术合作,推动民营企业承接加工贸易,进入跨国公司全球生产体系。注重引资与引智的结合,支持外资企业开展管理和技术培训,鼓励外资企业聘用本地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吸收外资区域布局。以环杭州湾、温台沿海、金衢丽高速公路沿线三大产业带为主干框架,突出区域产业特色,构建吸收外资大平台,增强吸纳外资能力,引导外商投资企业向产业优势区域和重点开发区集聚,延伸传统产业的产业链,培育新兴产业。环杭州湾地区吸收外资保持适度增长,注重提高外资质量和优化外资结构,重点吸引外资发展高新技术、高附加值传统产业、现代服务业和临港工业,加快吸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研发中心。温台沿海地区趁势而上,进一步扩大引资规模,量质并举。重点引导外资与民资融合发展,积极吸纳国际先进生产要素和应用先进管理方式,加快发展国际性轻工产业、高新技术和现代服务业。金衢丽沿高速公路地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发挥资源优势,重点吸引外资发展优势农产品种植、自然资源深加工、生态旅游、特色食品以及低污染特色制造业。提高我省吸收外资的整体水平。
拓宽外商投资来源。进一步拓宽外资来源,促进外资来源更趋广泛合理,实现吸收外资的持续稳定增长。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投资者,采取不同的招商引资策略。稳固港台日韩等传统外资来源,努力保持传统外资来源地外资的引进规模。通过与日韩等国家与地区跨国公司的合作,引进先进适用技术、管理经验和营销方式,进入其国际生产、销售和服务网络。加强吸收高质量的欧美资本。抓住欧美等发达国家部分高新技术产业向外转移的契机,吸引跨国公司投资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高产业关联度的项目和设立研发中心,集聚创新创业人才,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能力的提升。积极开拓吸收其它国家和地区外资。
 
(三)着力加快“走出去”步伐
“十五”期末,浙江人均生产总值突破3400美元,对外投资将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时期。产能转移与产业升级,原产地多元化与突破国际贸易壁垒,成为加快“走出去”两大驱动力。“十一五”时期,要力争在对外投资上有新突破,形成若干具有全球战略的本土跨国公司;力争在资源开发上有所突破,切实加强境外重要资源的合作开发;力争在对外工程承包上有所突破,形成一批有国际影响的工程承包项目。
加快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坚持“跳出浙江发展浙江”,鼓励企业走出国门在境外投资创业,开展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深度开发国际市场,实现原产地多元化,突破国际贸易壁垒。充分发挥纺织、服装、轻工、工艺、家电等行业优势,转移我省具有相对优势的过剩生产能力,鼓励企业以成熟技术和成套设备到有条件的国家和地区,特别是周边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开展境外加工贸易、投资建设生产基地和营销网络,促进产业的转型升级。通过我省产业链的部分外移,帮助东道国建立产业体系,提高我省在东道国的影响力。
创新境外投资方式。充分利用国际资本市场,支持企业积极稳妥地通过收购兼并、股权置换、境外上市、重组联合等多种方式对外投资,逐步培育若干个有一定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浙江跨国公司。提升我省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层次和水平,引导各类有实力的企业在境外科技资源密集的地区设立研发中心,充分利用全球科技、智力资源,提高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鼓励在欧美发达国家兼并收购研发型企业,促进企业提高经营质量和产品档次。积极鼓励成熟企业到境外建立或并购销售服务网络,在主要销售市场设立维修服务网点或代理维修网点。
合作开发境外重要资源。加强能源、森林、矿产等境外资源合作开发,实现境外资源来源多元化,促进我省经济的发展融入全球生产要素配置体系。以各种中外经贸合作机构和洽谈会为基础,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到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拓展森林、渔业和矿产等资源的开发;以“对发展中国家投资贸易专项资金”为主要支持手段,推动企业在非洲、拉美等地区开展资源开发。
加快发展对外工程承包。优化对外承包工程经营主体,加强境外重点承包工程市场的开拓工作。支持企业直接参与国际工程招投标、参与境外工程分包,努力争取参与国家援外项目建设。充分利用我省的产业优势、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和融资优势,鼓励企业与有实力的中央企业、外省市企业、国外著名承包商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承包境外大中型工程项目,重点拓展外国船舶修理项目。推动境外直接融资,在以BOT等国际流行方式承揽境外项目方面取得较大突破。探索境外投资设立工程承包企业和设计咨询企业,尤其要重视通过收购控股外国工程承包企业和设计咨询企业的方式,取得当地的各类投标承包资质。
提高外派劳务层次。积极开展国际劳务合作,强化外派劳务人员的业务培训,重点发展专业型和技术型劳务输出。鼓励设立服装、建筑、电子、国际海员、渔工等专业型劳务培训基地,促进我省外派劳务的结构性调整。通过健全对外劳务合作管理体系、海外经济合作纠纷应对机制,以及完善人员出入境管理制度,加快推动我省劳动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外就业。
(四)着力提高开发区建设水平
培育开发区发展新优势。整合、扩建、提升,积极探索资源整合优、产出效益好、建设质量高的开发区集约化发展道路。不断增强开发区竞争力,使开发区真正成为全省投资密度最高、单位土地面积产出和实现利税最大的区域。继续发挥开发区在吸引外资中的重要作用,成为跨国公司转移高附加值制造业、研发中心重要承接地,成为出口加工和保税物流的重要载体。探索联合招商、错位招商机制,突出产业特色,做大做强主导产业,适度差异化发展。充分发挥国家级开发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推动形成若干新的经济增长极。实现从规模扩张型向内涵增长型转变,拓展和完善开发区功能,促进开发区向综合性多功能产业区方向发展。
打造产业带建设核心区。按照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总体要求,以三大产业带建设为主框架,以开发区为核心,建设若干个全国性制造中心和重要产业基地,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改造提升开发区传统优势产业,积极发展沿海临港重化工业,努力培育发展装备制造业,加大限制和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要求,鼓励块状经济特色产业向开发区集中,促进其扩大规模、提升层次和可持续发展。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信息技术、工业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完善产业配套和支撑条件。
构筑五大开发区集群。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特点和城市化发展水平,构筑“嘉兴-湖州、杭州-绍兴、宁波-舟山、温州-台州和金华-衢州-丽水”五大开发区集群。嘉兴-湖州开发区集群:以嘉兴、嘉善、平湖、海宁、桐乡开发区为主,构建轻工和高新技术产业群;依托嘉兴出口加工区、乍浦和海盐开发区,构筑临港工业和现代物流业基地;以湖州、南浔、长兴开发区为载体,形成精细化工、新型建材产业群;以安吉、莫干山开发区为载体,形成食品和竹木制品产业群。杭州-绍兴开发区集群:把杭高新开发区作为信息产业群核心区块;把杭州开发区作为现代医药产业群核心区块;把萧山开发区作为先进装备制造业群核心区块。以袍江工业区、滨海工业区、上虞新区为主构建化纤原料和化学原料药产业群,以柯桥开发区为主构建国际纺织品工贸新城。宁波-舟山开发区集群:以宁波开发区、大榭开发区、宁波保税区和镇海开发区为龙头,发展石化、能源、钢铁、造船、造纸、电子六大产业。信息技术产业向宁波保税区、奉化开发区集聚;石化上中游产业向大榭、镇海开发区集聚,塑料制品向余姚、慈溪开发区集聚。舟山开发区发展船舶制造和木材加工为特色的临港产业。温州-台州开发区集群:以温州开发区为核心,形成石化、轻工业基地,电工电器和仪器仪表产业向乐清开发区集聚,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向台州、临海开发区集聚,家电产业向温岭开发区集聚。金华-衢州-丽水开发区集群:打造浙中汽车产业基地、小商品制造中心和五金制造中心,加快矿山机械、五金制品、日用化工、羽绒制品和高档纸制品特色制造业集聚。
加快出口加工区发展。分类指导出口加工区发展,积极拓展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功能,“加工制造为主,保税物流为辅”,保持出口加工区的政策优势。充分发挥杭州、宁波、嘉兴和慈溪出口加工区在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发展出口加工贸易、优化提升产业结构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开发区内设立若干新的出口加工区。切实搞好宁波保税区与宁波港联动试点,扎实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实现港区联动、优势互补。努力争取在条件较好的区域探索建立保税物流中心,加快现代国际物流业发展。
四、支撑体系和保障措施
(一)     完善外贸发展政策体系
围绕外贸发展战略目标加大调控力度,为大企业创造宽松有序的竞争环境,为中小企业提供有效的资金支持,增强对进出口发展的宏观调控能力,从单纯扩大出口的鼓励型政策向有促有限的调控型政策转变。提高扶持资金的使用绩效,增强外贸政策的导向作用。在当前我省已经是外贸大省的情况下,重点立足于外贸软环境的建设。从一般性的直接扶持向公共服务、贸易保障、降低贸易与投资风险及扶持中小企业转变。支持贸易摩擦应对,扶持有优势的农产品出口,增加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投入,支持和加快实施“以质取胜”、“科技兴贸”战略和培育自主出口品牌。研究制定鼓励服务贸易出口的政策,加大服务贸易扶持投入。
(二)     完善外商投资促进体系
建立政府协调引导、投资促进机构实施,中介机构参与的投资促进机制,积极发挥企业的引资主体作用,通过市场化运作实现招商引资产业化。制定不同行业外商投资评价指标体系,奖励在实现行业评价指标体系中达到较高水平的外资企业。参照国际经验,对外商技术转让做出一些规定,鼓励外资企业技术改造,提高技术管理人员素质。对产业关联度高、技术含量高、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项目,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制定新的外资企业考核标准,引入土地集约、新增就业、技术外溢、资源消耗和生态保护等指标。实现外商投资服务便利化,及时、公正地处理外资企业投诉,依法维护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建立投资协调和督察机制。
(三)完善“走出去”扶持体系
加大对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支持力度,支持企业对新行业、新市场的开拓。探索以贷款和股权投资的方式提供财政支持。有差别地对不同产业领域的对外投资或其它跨国经营,提供直接奖励。借鉴国际通行做法,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对外经济合作的便利化政策和措施。结合投融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放开对民营企业“走出去”的审核和管理。简化人员出境审批手续,提供出入境检验便利。发挥政府海外办事机构、海外浙江商会的信息服务功能。
(四)健全进出口公平贸易体系
按照世贸组织规则建立产业救济和安全保障体系,构建和完善相应的扩大开放和合理保护的自主调控机制。完善符合省情的国际贸易预警机制,对一些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及重点出口市场,建立公平贸易联系点和监测点。逐步探索与海外相关机构的信息交流和业务合作,建立起内外一体的公平贸易信息网络和合作渠道。通过对重点、敏感商品的出口数量、价格以及同类商品生产经营情况等重要数据变化的监测,适时发布预警信息。进一步推进地方政府、行业中介组织、企业“三合一”工作机制建设,建立起多主体、多层次、多形式高效协作的国际贸易摩擦应对机制。加强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法律与信息服务,探索建立律师援助机制,提高企业的应诉率和胜诉率。引导各类企业、商(协)会积极参与对外贸易摩擦应对工作。
(五)健全外经贸运行监测体系
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重视外经贸政策研究,在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的决定上,把政策研究做在前面,以调查研究作为外经贸政策出台的基础和必要途径,以政策研究作为指导服务企业的有效途径。将前瞻研究与应急研究结合起来,专题调研与综合协调结合起来,长期战略和短期对策结合起来。努力建立省、市、县外经贸相关部门三级互动,广大外经贸企业积极配合,高校和社会研究机构广泛参与的政策研究机制。建立外经贸政策指导意见发布制度。注重外经贸与国民经济其他产业的关联度、影响度监测分析。建立重点商品出口价格和国际市场价格对比监测数据库,突出国际经济信息搜集及国际市场分析研究。加强外商投资的运行监测,关注外资在支柱产业、敏感产品上的投资规模。加快研究建立服务贸易的统计与监测分析体系,进一步完善对外经济合作与境外投资的统计制度。
(六)健全外经贸信息和人才支撑体系
建立与我省开放型经济相适应的结构合理、高效、综合的外经贸信息服务体系。做好外经贸信息资源的研究、综合利用和开发工作,建立一批重要国家(地区)的外经贸信息库。与市场多元化战略和开展境外加工工作相适应,重点开发国外目标市场的法规信息、商情信息等,与科技兴贸战略相适应,重点开发有关高新技术、机电产品的信息服务。推进外经贸电子商务和政务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网上贸易。重视外经贸法制建设,制定适应实际发展的地方性法规,依法行政,创造有利于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大力推动我省外经贸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力度,实现外经贸人才和外经贸事业共同发展。努力培养一大批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面向国际、面向未来、创新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外经贸人才队伍。培养和造就一支善于把握国内外发展大势,政策水平高、服务能力强、工作效率高的行政管理队伍。培养和造就一支敢于探索、勇于创新、奋发图强的企业家队伍。培养和造就一支懂得世贸规则和国际惯例,熟悉各国法律、熟悉操作流程的专业人才队伍。
外经贸发展“十一五”规划是我省外经贸领域的综合性发展规划,旨在明确战略意图,提出发展方向,引导市场主体行为。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规划明确的发展目标和重大措施,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完成。
“十一五”规划制定后,我省外经贸重大政策的出台和调整,要有规划依据。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要保持与规划协调一致,贯彻落实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依据规划的部署进行分解,制定具体措施。在规划执行期间,如果国际环境和国内形势出现重大波动,在加强调查研究和运行分析的基础上,可适当调整本规划的发展目标和战略措施,更好地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和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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