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国联合通讯社报道,2005年4月19~21日,韩国和东盟在首尔举行了第二轮自由贸易谈判,并就框架协议草案初步达成一致。 该框架协议草案内容包括,关于推进商品、服务、投资领域自由化的基本原则,基于自由贸易协定的韩国-东盟关系等。 韩国政府表示,此次框架协议草案的达成,为双方领导人在2005年12月的韩国-东盟首脑会议期间最终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奠定了基础。为了签署到2009年对80%以上商品互免关税的自由贸易协定,在2005年10月前,双方仍需至少再进行3次谈判。 韩国政府官员表示,“日本、中国、印度等竞争伙伴争相与东盟进行自由贸易谈判。因此,韩国政府计划在2005年内,首先与东盟就商品领域的谈判达成一致,为韩国企业抢占东盟市场而努力。”同时,韩国政府计划在2005年就服务及投资领域的谈判达成协议。 韩国外交部通商交涉调整官洪钟基担任此次谈判的首席代表,外交部、财政经济部、产业资源部、农林部等16个相关部门的62名官员参加了此次谈判。东盟方面则由新加坡贸工部大卫?秦担任首席代表,东盟10个成员国的代表和东盟事务局官员等60多人参加了谈判。 2005年6月8~11日,韩国与东盟将在新加坡举行第三轮自由贸易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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