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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加坡经济贸易理事会(简称“浙-新经贸理事会”)正式成立于2003年11月18日。最初是在2002年8月下旬新加坡现外交部长杨荣文(原贸工部部长)在浙江考察时向浙江省副省长王永明提议和双方高层领导的推动下设立的。旨在建立双方高层领导、政府职能部门以及企业界代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机制,从政府层面上促进浙江与新加坡之间的经济交流、贸易往来以及其他领域的合作。
2003年11月18日,在温家宝总理和吴作栋总理的共同见证下,浙江省盛昌黎副省长与现新加坡交通部部长林双吉先生(原任新加坡贸工部政务部长)在北京正式签署了“浙江—新加坡经贸理事会成立谅解备忘录”。并确定了“浙—新经贸理事会”的五项职责:1)互相交换经济信息和资料,介绍有关政策;2)促进双方合资、合作和发展贸易,并给予指导和帮助;3)举办经济、贸易、投资等交流活动;4)协调企业合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5)其他双方认为有利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工作。
“浙-新经贸理事会”秘书处分别设在浙江省外经贸厅和新加坡国际企业发展局。同时,浙江省政府驻新商务机构中国浙江中心(新加坡)在新加坡正式成立,钟山副省长、中国驻新加坡使馆领导、新加坡杨荣文部长和林双吉部长主持了揭牌仪式。中国浙江中心(新加坡)承担为浙江省的招商引资、对外贸易、人才引进和培训、实施“走出去”战略、企业海外上市等提供服务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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